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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被马踢头后脑凹陷 马主人城区养马10年多次伤人

2017-02-14 07:03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马兰

2月13日下午2时许,资阳城区河滩,一名7岁女童被马匹踢中头部,后脑凹陷,送往医院抢救。资阳雁江区农业局相关负责人称,涉事马匹养殖属于违法违规。

2月13日晚9时许,资阳城区沱江一桥桥头,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见到了马主人——63岁的林绍全。他称自己在沱江一桥下河滩地养马10多年,已经伤人八、九次,但还不知道当天有小孩被踢伤,“我都不应该负责任。”

在采访中,记者拿到了一张宣传单,随后了解到,林绍全依托自己养殖的8匹马,组建了“凌云马术俱乐部”,他和老婆是负责人,下面还请了2位员工,平时承接骑马娱乐、各种婚庆寿宴及商业演出等。

从2006年在桥下养马 此前曾多次伤人

林绍全说,2006年开始,他在沱江一桥下养马,10多年间,马踢伤了8-9人。

“三个月前,踢到一个老婆婆,断了两根肋骨,我听了她家可怜,补偿了3840元。”林绍全说,2012年,马在市区道路上挣脱了缰绳,将一位市民踢倒,磕掉了3颗牙齿,“我赔了3000元。”2015年,马踢伤人后,他也支付了400元,“一次伤到一个酒鬼,我也赔了35元。”

林绍全现在养殖有8匹马,白天在沱江一桥下放牧,夜间拉回居住的楼房。这里地处雁江新老城区交通要道,“马伤到人,有时候是警察找我,有时候社区的人找到,协商解决,我出于人道主义进行补偿,不能说是赔偿伤者。”

林绍全说,自己以前办了家畜养殖相关证件,但8年前证件就过期了,“现在一直没有办,没有部门给我办,10多年了,也没有任何人说我不该养。”

马主人河边贴提示 自称无责任

“牛要顶人,狗要咬人,马要踢人,这是人的基本常识,而且我在河堤上有文字提示。”对于马多次伤人,包括13日下午被踢伤的小女孩,林绍全均认为自己不应该负有责任,“马的放牧时间、性格、与人的安全距离,我都明文提示了。”

随后,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在沱江一桥下河堤上看到,这里确实有8条红色文字的“温馨提示”,其中第7条用放大的黑色字体区别,其中写道:市民在该场地运动,夏季应在早上7:30以前,春秋季为8点以前,冬季为8:30以前。四季晚上锻炼时间为6:30以后。中间所有时间为马吃草运动、客人骑马时间,“中间时间市民进场锻炼,发生意外一切后果自负,你如果不选择最佳时间,将是最大的愚蠢,枉自你父母生你养你付出一切。”

针对城区内是否能养马,林绍全说,这里属于国有土地,有自然草生长的地方就可以养马。“当时那里是乱石滩,是我用泥土填平的,过了市民锻炼时间,就是我养马的时间了。”

“资阳没有动物园,学生无法看到其他动物,写作无法下笔,养马是为学生提供丰富的作文题材,促进他们的见识和智慧。”林绍全在“温馨提示”最后一条中写到。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田雪皎

原标题:女童被马踢头后脑凹陷 马主人城区养马10年多次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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