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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设高端特聘职位 实行聘期管理和协议工资

2017-02-16 07:19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关注市委外宣办新闻发布

■ 昨日,市委外宣办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并解读了成都市《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中36条新政策对招才引才、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创新人才管理体制等进行了明确。

■ 成都将力争通过3年努力,基本构建起与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相适应的人才制度体系;通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与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相匹配的规模宏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富有创新精神的人才队伍,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创新创业中心,成为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人才强市。

建高层次人才礼聘制度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才办主任彭崇实表示,“成都人才36条”将让海外人才就业创业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引才机制更加积极开放灵活,聚全球英才而用之。将建立高层次人才礼聘制度,对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或团队,将直接采用“一人一策”、“一企一策”的方式给予扶持。支持诺贝尔奖获得者、世界500强企业或国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来蓉建立联合实验室、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开展科研项目攻关。中国科协(成都)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引进人才,不受在蓉工作时间限制,按规定享受市级人才政策。

支持在蓉高校与重点园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外籍博士后;支持中韩、中德、中法、中古、新川等国际合作园区企业聘用世界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优秀外籍应届毕业生;支持中国境内高校外国留学生中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到国际合作园区直接留蓉就业创业。

将设立“成都人才计划”外籍人才申报永久居留证服务专员和服务特别通道,建设完善专门的人才出入境服务站,为外籍人才及家属提供签证受理和永久居留便利。健全完善市级人才落地签制度。试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实行“一窗式”服务。

成都市杰出人才奖100万

根据国家关于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探索在专业性较强的政府机构,设置高端特聘职位,实行聘期管理和协议工资,吸引集聚岗位急需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对市属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人才,将实施更加灵活的绩效工资政策,构建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实行协议工资制,实现高层次人才以技术、业绩等要素参与分配;探索加大对突出贡献人才的薪酬激励,实行专项专核。

将设立创新创业人才杰出贡献奖,对在成都创新创业5年以上,且为成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授予“成都市杰出人才”荣誉,奖励100万元。还将对在成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外籍专家人才(不含港、澳、台地区专家)授予“金沙友谊奖”,对本地优秀人才授予“市优专家”荣誉,奖励20万元。

还将探索外籍人才项目申报享受国内人才同等待遇。并专门建立《高层次人才名优产品目录》,对进入目录的终端产品或服务,在政府采购、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帮助拓展市场,这在全国属于首创。

对于高层次人才的评价认定,不唯学历和职称,建立高层次人才举荐制度,由行业杰出人才和领军企业高管充当“伯乐”。探索授权行业协(学)会、领军企业和新型科研机制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

打造西部创业投资中心

将打造西部创业投资中心,构建“基金+基地、孵化+投资”创新型基金运作机制,壮大债券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扩大创投基金规模,力争全市创新创业领域投资基金规模达200亿元。

还将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发明人对既有职务科技成果分割确权,以共同申请知识产权的方式分割新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发明人可享有不低于70%的股权。支持在蓉高校、科研院所自主决定以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支持在蓉高校、科研院所2年内无正当理由未实施转化的科技成果,由成果完成人员或团队自行运用实施。

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将全部留归单位,按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员或为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高校、科研院所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权或者出资比例形式奖励科技人员,科技人员可在获得收益后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成都商报记者 王垚

原标题:政府机构设高端特聘职位 实行聘期管理和协议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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