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27岁的男青年陆某声称被同性恋男子性侵,深夜里用锤子将对方杀害。20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样一起杀人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公交车偶遇结识应邀去“男网友”家过夜
据陆某在法庭上陈述,大约在去年春天的某一天,自己坐公交车时遇到了一个绰号“肥仔”的男子。当时陆某吸了毒品,记不清具体细节,他只记得肥仔问他要电话号码,并且有点言语“调戏”,陆某当时没有理睬对方。
然而不久后,两人又在一家超市相遇。肥仔再次与陆某聊天,声明自己不是同性恋,只是觉得“两人聊得来”,二人因此交换了微信,成了在微信上“随便聊聊”的网友。
2016年7月12日,肥仔邀请陆某晚上到出租屋去闲聊和过夜,陆某于是赴约。
遭性骚扰后用锤头杀人
陆某说,当晚12点左右,准备上床睡觉时,肥仔谈到了同性恋的事情,说“想交朋友”。陆某明确拒绝后就睡了。然而深夜睡得迷迷糊糊时,发现对方在自己身上又摸又亲。
陆某说,他随后起身上洗手间,并吸食了海洛因。迷迷糊糊间,他在客厅发现了一把羊角锤,心想若对方再骚扰他,就用锤子防身。
再回到卧室后,陆某称肥仔又脱了衣服想把自己压在身下,被他推开,后来自己则趁肥仔睡觉时用羊角锤猛击对方头部,将其杀害。
庭审现场声称认罪放弃辩护
20日上午,记者在法庭上看到,陆某长得比较白净消瘦。他对起诉书指控故意杀人罪表示没有异议,并且称不需要辩护。尽管如此,由于其罪行可能会涉及死刑,法院为其免费指定了律师,为其辩护。
庭审中,陆某低头驼背,萎靡不振,他陈述较多的是自己当时吸食了毒品,许多细节都记得迷迷糊糊。陆某还供认,杀人后过了两天,他又去死者家里拿了手机等少量财物。对于陆某的罪行,控辩双方进行了质证和辩论。记者注意到,虽然起诉书描述陆某“因不堪受害人的性骚扰,而产生杀害对方的故意”,但是庭审中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被害人对陆某实施了性骚扰,同时按照陆某当庭的表述,他认为对方想要“强奸”他,但他没有证据。
经庭审,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原标题:男子声称被性侵 深夜将对方锤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