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春回大地,又到鱼儿的产卵季。2月22日,记者从成都市农委了解到,为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成都天然水域将从3月1日至6月30日,实施为期4个月的禁渔行动,违者将受到严格处罚。
据了解,一条鱼从受孕到产卵大概需一个月时间,产下的卵大概只有一半可以存活,在野外相对来说可能会再减少一些。
因此,为保护水生生物种群,维护自然生态环境,《渔业法》作出明确规定,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中所述的“游钓”是指在天然水域开展的钓鱼活动,区别于在池塘的钓鱼行为。
同时,根据相关法规,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从事游钓的,将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而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刑法》中也指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原标题:3月1日起 成都天然水域开始禁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