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城管否认“‘偷狗’还罚狗主人500元”
27日,有网友发布监控视频并爆料称,丽江古城管理所执法人员疑似“偷狗”并以此向狗主人罚款500元。该消息曝光后引发众多网友关注和热议。27日晚,涉事的丽江市古城区大研古城管理所发布通报否认“偷狗”一事,并表示其“不存在利用处罚手段和其它方式搞钱收钱行为。”
爆料网友发帖称,2月23日,自己的狗丢失,随后有人告诉他狗被当地城管人员抓走了。该网友自述,第二天去领狗时,城管人员“跟我说我的狗跑到玉河广场去了,是在玉河广场抓的,罚了我500块钱。”但爆料网友称,27日查看监控后发现,自己的犬只并非是在广场被抓,而是在自家巷口处被抓。网友随即质疑古城管理所工作人员采用这种手段“搞钱”。该消息被曝光后,引发众多网友热议。
视频截图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爆料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在一条胡同巷口处,一名身穿城管制服的人员手持绳套走向墙角处的一犬只身旁,并试图套住犬只。期间,在三名行人路过巷口处时,城管人员曾将手中的绳套背过身后,在犬只身旁来回踱步。视频内容显示,最后在一家类似餐馆的门口处,城管人员将犬只套住,随后带走。此间,一名身穿便服的人员一直陪同。
27日晚10时,丽江市古城区大研古城管理所针对此事发布通报。关于事发过程,通报称,2月23日下午,“古城管理所执法大队在古城街面巡逻过程中,发现玉河广场有只流浪犬流串跑向五一街方向,随后我所两名执法人员(其中一人着便装,一人着制服)在五一街兴仁上段一客栈门口抓获该犬只。”
对于“罚款500元”这一细节,通报解释称,办案人员根据《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对犬主人作出了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与此同时,通报就网友质疑城管人员以此“搞钱”一事做出解释称,“古城管理所执法大队处罚款票据为云南省罚没收入专用票据,处罚款全额上缴古城区财政局,不存在利用处罚手段和其它方式搞钱收钱行为。”但通报中承认,在此次执法案件办理过程中“古城管理所执法办案人员存在服务态度、文明用语不够规范”等问题。
(北青报记者 张雅)
原标题:丽江城管否认“‘偷狗’还罚狗主人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