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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报请审议

2017-03-27 16:45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马兰

导盲犬进北京地铁。图据网络

地铁里能吃东西吗?折叠自行车能带进地铁吗?这些争议许久的问题,即将尘埃落定。3月27日,《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根据安排,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将对《条例》进行表决。

据悉,《条例》已于去年底经成都市人大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对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地下空间使用,通行设施的设置,特殊乘客的乘坐要求,禁带物设定等有了确切的法律规定。

《条例》主要针对成都市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公共客运系统,制定一系列管理内容。与市民出行息息相关的,是对客运服务的要求。最值得关注的是《条例》明确,禁止“在车厢进食”,以及禁止乘客携带“运货推车、自行车(含折叠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禁止携带“导盲犬之外的其他动物”进站乘车。

根据《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违反禁止“在车厢进食”的要求,运营单位有权责令乘客改正,拒不改正则可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样的,违反规定携带禁止物品的,运营单位有权拒绝其乘车,已经乘车的则责令其下车,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需要说明的,将折叠自行车妥善封装后作为“行李”,只要符合携带行李的要求,是可以带进站的。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李媛莉 

原标题:导盲犬可进 吃东西不行 成都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报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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