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闻4月3日讯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46个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方案要求,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共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政府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予以处罚。
“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现了与发达国家接轨。此前我国的垃圾分类只是鼓励和倡导,今后将成为硬性要求。” 中国循环经济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副主任曲睿晶对中国网记者表示。
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 1.92亿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1.80亿吨。其中,卫生填埋处理量为1.15亿吨,占63.9%;焚烧处理量为0.61亿吨,占33.9%;其他处理方式占2.2%。
“目前,我国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是填埋或焚烧,分类率较发达国家低二三十个百分点,末端处理设施缺乏导致了垃圾围城的现象。”曲睿晶说。
他指出,国家应该建立再生资源体系,完善垃圾分类末端处理设施,实现资源化和无害化。为此他建议,将环卫网与再生资源网合并,由同一部门统一调度,形成垃圾分类前端减量化、中间资源化和末端无害化处理的完整链条。
方案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城市应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相关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府的主体责任,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支持政策,创新体制机制,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
“发达国家生活垃圾分类之所以做得好,得益于政府引导和民众参与,一方面国家要制定规范、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加强宣传,另一方面民众也要积极参与。” 曲睿晶表示。
方案鼓励各城市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
原标题:我国46城市将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居民可兑积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