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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一社区让服刑人员参与治安巡防 安全还是隐患

2017-04-05 14:47   来源: 四川日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3月22日傍晚,柏杨街道牛咡桥社区的社区服刑人员(右二)戴着红袖标参加治安巡逻,一同参加巡逻的还有社区民警、协警以及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其他志愿者等。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街道安排社区服刑人员参与治安巡防引起居民不同反应——

今年,在乐山市市中区柏杨街道,负责治安巡防的社区“红袖标”队伍来了一些新面孔。他们不是社区干部,不是志愿者,也不是综治积极分子,他们来自一个特殊群体——社区服刑人员。

近日,柏杨街道居民王先生向四川日报民情热线(028)86968696打来电话,表达自己的担忧:“让服刑人员参与治安巡防,安全吗?”

当地社区为何要如此安排?居民又如何看待这群特殊的“红袖标”?近日,记者前往乐山对此进行了调查。

A 居民热议

“红袖标”新面孔 保障安全还是埋下隐患?

对于“红袖标”,王先生并不陌生,这样的安保队伍已经在当地社区穿行多年。在以往,“红袖标”主要由社区干部、志愿者和综治积极分子等组成,他们的出现为当地居民带来了更强的安全感。

不过,当最近听朋友说起“红袖标”里有了社区服刑人员,他感到“很惊讶”,“我开始以为是开玩笑,找社区工作人员求证后才发现是真的。”王先生说,对于这样的安排,他当即表达了自己的担忧:“让还在服刑的人参与社区安全管理工作,这样真的安全吗?”更令王先生不理解的是,社区没有及时将“红袖标”身份告知居民,大多数居民对此尚不知情。

在知晓他们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后,面对这些特殊的“红袖标”,王先生往往选择“低着头快点走”。

记者在柏杨街道走访发现,部分居民同王先生一样感到不解。“让服刑人员参与治安巡防等安保工作,会不会反而埋下安全隐患。”一位居民担心,“红袖标”虽然是群众自发的组织,但象征一种官方认可的身份,而且“红袖标”可以轻易出入各个小区,甚至轻松敲开居民的家门,如果监管不到位,会不会带来新的安全隐患?

曾参与治安巡逻的社区服刑人员张磊(化名)告诉记者,巡逻时,熟悉的邻居有时会投来异样、害怕的目光,有的甚至直接上前问他怎么回事,“我只能说我在为社区居民服务,希望大家能够理解。”

B 基层回应

“矫治并举” 创新社区矫正形式

乐山市市中区司法局柏杨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罗蜀秀证实,辖区内部分社区确实先后安排了3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参加治安巡防,具体形式就是加入社区“红袖标”队伍。罗蜀秀介绍,《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8小时。“参加治安巡防是当地尝试的一种社区服务形式。”

“以前大多是组织服刑人员参加清扫垃圾、清除牛皮癣等行动。”罗蜀秀说,现在之所以安排社区服刑人员参加街面巡逻,是为了达到“矫治并举”的效果,“一方面满足社区居民、特别是没有物管的小区居民对安全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是希望社区服刑人员通过身份的转换,在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的过程中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

对于居民的议论,柏杨街道牛咡桥社区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魏世奇也听说过,不过他认为不必担心,因为有相关筛选和监管机制跟进。

魏世奇表示,社区服刑人员大多是被判处缓刑的人员,本身没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我们还会进行筛选,入选者要求矫正期间表现较好,也不会安排他们单独巡逻,每次都有社区干部、志愿者甚至公安民警一同进行,巡逻完毕红袖标就会被收回。还未出现过监管对象在矫正期间重新违法犯罪的情况。”

从实践效果看,罗蜀秀说,这样的社区矫正形式效果很好,30余名参与过“红袖标”的社区服刑人员均取得较积极的矫正效果。

在柏杨街道,张磊是第一个加入社区“红袖标”队伍的社区服刑人员。3年前,因为开车送朋友离开打架现场,他被以窝藏罪判处缓刑。张磊说,参加每周一次的治安巡防,让他的角色得到颠覆性转换,也让他深受触动,“戴上‘红袖标’就有了一种荣誉感和责任感,参加治安巡防,服务社会,大家对我的看法也慢慢转变,我也能得到邻居更多尊重和信任。”

运行一段时间后,一些居民也对此表示理解。“我们这里拆迁置换房较多,人员复杂,确实需要夜间巡逻人员。”在当地经营一家杂货店的吴先生对记者说:“之前不知道有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巡逻,现在晓得了也不害怕,毕竟他们在为我们服务,而且还有社区干部等同行嘛。”

C 应否继续?

关键要看是否触及红线问题

柏杨街道的这场社区矫正探索,到底应否继续?相关专家认为,关键在于探索是否顾及一些红线问题。

“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治安巡防,践行社区服务义务,有利于社区服刑人员补偿自己对社会、他人曾造成的损害,这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四川省社区矫正研究中心副主任、宜宾学院法学院教授肖乾利说,但这样安排需要在社区矫正机构能把控的前提下,即能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以及重新犯罪的背景下进行,“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只要能守住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以及重新犯罪这根红线,我认为都是可以接受的。”

肖乾利认为,部分居民的担心和反对是可以理解的,这主要是由于一般人对社区矫正的认知度、认同度还不太高,“许多人认为罪犯必须坐牢和监禁,因而对社区矫正的效果持怀疑态度。”肖乾利建议,在安排社区服刑人员参加治安巡防等社区服务活动时,社区矫正机构需要加强同居民的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另一方面,要建立相应的安全保障机制,做好监督检查。

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韩旭则认为,除了防止脱管、漏管以及重新犯罪这根红线,安排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区服务时,还要避免公权力的让渡,“社区服刑人员是被监管对象,如果‘红袖标’具有一定的公权力性质,比如参与盘查或进入居民家中巡查等,这样的安排就要慎之又慎。”

D 探索方向

社区矫正尚未立法 需及时规范明确边界

这几条红线,在专家看来也是社区矫正探索必须严守的边界。

据了解,尽管我省已制定《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但该《细则》没有对社区服务设置一个明确范围,大多是原则性的要求。

肖乾利介绍,社区矫正是一项正在逐步完善中的刑罚制度,目前我国对社区矫正尚未正式立法,不仅是四川,全国各地都在对其进行探索。各地的创新举措需要鼓励,也需要规范。韩旭建议,在社区矫正立法中,可对社区服务的形式作具体列举,并设置兜底条款。

在正式立法前,专家建议,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可通过出台规范性文件,或将已经出台的规定细化落实,特别针对社区服务明确其边界与框架,为各地的探索指明方向。

“推进规范化建设始终是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负责人介绍,当前,我省许多地方对社区矫正的方式方法进行了探索与创新,努力丰富社区服务形式和内容,但这些探索和创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范,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能让群众更直观、具体地了解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的社会知晓度。

他山之石

浙江江苏也有类似做法

●2016年3月,浙江省杭州市开发区司法局白杨司法所联合大北社区,组织16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交通违法劝导类的集中公益劳动。当地媒体报道,他们身披义务巡逻背心,臂戴红袖章,走上街头义务巡逻,进行交通违法劝导,有效改善了周边道路通行秩序,受到群众普遍好评。

●2016年,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京泰路司法所与派出所一起,共同对27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全方位风险评估,吸纳综合素质良好、日常表现良好、有志愿服务意向的人员组建巡逻队伍。社区服刑人员转变为治安志愿者(平安义工),由民警带领参加治安防控活动。据当地媒体报道,这个社区矫正治安巡逻队主要在夜间等重点时段,对重点商圈开展巡逻,排除安全隐患,制止治安事件。这样的安排“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教育矫正的实效”,形成“社会公众理解和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本报记者 吴忧

原标题: 特殊“红袖标”如何得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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