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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买婚房婚结了房子没到手:房价上涨房东要违约

2017-04-08 12:47   来源: 东方网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签好的合同,却因为近期房子涨价,房主违约不愿意卖。为了阻止房子过户,房主想出了私搭违建的办法。褚小姐本打算买房子做婚房,现在婚都结了,房子却还没到手。法院判房主违约,房主未交违约金,不接电话玩起了“失踪”。

买房子做婚房 房子涨价房主违约不愿卖

近日东方网记者接到褚小姐投诉。据了解,褚小姐为了结婚,2015年11月看重了杨浦区政立路的一套房子,准备买做婚房。该房在6层顶楼,包含一处阁楼,约120平方。后来通过一家房产中介,与房主刘先生签订了购买合同,并提前支付意向金5万元。后来合同签订,房主刘先生以448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了褚小姐。褚小姐先支付给卖方刘先生首付金额80万元,其余金额届时看是否能通过银行贷款方式偿还,后褚小姐准备全额付款。双方合同约定如有违约,违约方按照20%的违约金进行赔偿。

随着2016年6月1日过户日期临近,刘先生却以房价近期上涨厉害拒绝交房,要求多加50万元。临过户前刘先生再次以房子上涨为由,认为现在房价已经涨到50000-55000元每平方,所以即使褚小姐再多付100万,他们也不愿意卖。房主刘先生只愿意全额退款,后房主刘先生通过中介将褚小姐先前支付的80万元返还给了褚小姐,并没有提及违约金事宜。

私搭违建 阻止过户房主被判违约却消失

经多次协调无果,褚小姐只能将房主刘先生告上杨浦区人民法院,要求房主刘先生履行合同。然而刘先生却反诉褚小姐,认为继续履行合同的说法不成立。原来刘先生为了阻止过户,在房子顶层阁楼处搭建了一个类似塑钢瓦的棚子。杨浦区行政执法局出具的《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屋认定书》以及上海市杨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登记信息,都显示这个房子因存在违法建筑而被限制办理相关房地产登记。因为这个违建,2017年3月9日杨浦区人民法院最后判定,不支持原告褚小姐(反诉被告)继续履行合同的请求,同意被告房主刘先生(反诉原告)解除合同的诉求。因为刘先生以实际行动以及向褚小姐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的方式,要求解除合同,已构成违约。因此法院判决被告房主刘先生(反诉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褚小姐(反诉被告)支付违约金一百万元。随后刘先生并没有提起上诉请求,但在规定时间内也没有向褚小姐支付违约金一百万元,也不再接褚小姐电话。

违建拆除正在走程序 预计需要半年时间

本来准备在2015年买房结婚,现在却碰上这样的事儿。褚小姐现在已经结婚,但婚房到现在还没有着落。既然是私搭违建,褚小姐希望城管能够将违建拆除,这样就不会影响过户事宜。2016年褚小姐将房主刘先生私搭违建事情向杨浦区城管部门投诉,城管部门受理后对违建进行了拆除,并出具了已拆除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屋通知单。但拆除后1个月,房主刘先生再次私搭违建。房子过户事宜再次搁浅,无奈之下,褚小姐只得再次向城管部门投诉。3月30日,东方网记者陪同褚小姐来到杨浦区五角场城管部门。据杨浦区五角场街道城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已经了解了褚小姐的情况。房主刘先生私搭违建的情况,他们在清明节过后会按照程序进行处理。

4月6日东方网记者再次拨通杨浦区五角场城管部门电话,据工作人员介绍,褚小姐的事情已经递交上去,开始走程序,时间较长,可能需要大半年。东方网记者多次拨打房主刘先生的电话,都无人接听。由于房主刘先生没有在法院判决规定的时间内向褚小姐支付违约金,褚小姐已经提起上诉。东方网记者也会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北漂女在京违法买房成功过户 房价翻倍被判退房

和所有北漂一样,苏玉明也希望能靠买房在这座城市扎根。但在北京14年,经历了租房、买房、换房之后,她发现自己在这列“房价快车”上连票都补不起。

4年前,她花费218万元入手了一套经适房。为了绕开经适房不满5年不得交易的限购政策,买卖双方通过中介办理虚假民事调解书而成功过户。苏玉明想不到,卖方随后因房价大涨而反悔,要求法院撤销这份伪造的民事调解书,判决购房无效。

官司持续了几年,苏玉明输了。这套目前市值500多万元的房子,法院估值250多万元,判决她还房,原房主赔钱。

46万元,如果终审仍维持判决,这将是苏玉明失去房子后得到的补偿。

原标题:房子涨价房东要违约 买婚房婚都结了房子还没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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