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彭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利用“黑电台”播放医疗广告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案件,经彭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以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判处范某某、方某某、黄某某等三人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涉案被告人范某某、方某某、黄某某伙同胥某某(在逃)承包了彭州市新桥医院的皮肤泌尿科业务,几人在明知黄某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不具备诊疗资质的情况下,仍让其冒用他人名义在该科从事非法诊疗活动。与此同时,为了使皮肤泌尿科有更多病人前来就诊提升收入,四人经共谋决定集资从网上购买三台“黑电台”架设在租住的两处房屋内,并利用“黑电台”擅自使用101.5MHz、99.2MHz、92.3MHz广播频率24小时不间断播放广告招揽生意直至被查获。
经查,新桥医院皮肤泌尿科利用“黑广播”播放广告后业务量明显上升,且先后牟利达15000余元。上述行为不但严重扰乱了该地区的无线电通讯秩序,还对公众手机、网络的正常使用造成了不良影响。
本案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彭州市检察院认真审查证据,及时引导公安机关完善证据体系。同时还注重全面审查,针对案件中反映出来的非法行医行为积极与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进行联络,督促相关单位对黄某某的非法诊疗行为进行处理。
该局经调查认为黄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对黄某某作出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健康安全。
成检宣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张柄尧
原标题:男子承包新桥医院泌尿科非法行医 利用黑电台播广告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