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部门(单位)里建充电桩,配电动汽车,工作人员出行可以租赁电动汽车,四川着手试点这样的绿色出行的方式。
根据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7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四川省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要带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其中一项表率行动包括“在10个省直部门(单位)开展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应用试点工作,指导成都市、绵阳市、德阳市有序开展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试点。”
试点工作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协调,经征集、筛选后,入选试点的单位将提供一定场地停放电动汽车及配建充电桩。试点需建设的配套设施由新能源汽车租赁公司全额出资,在各试点单位合理设置6-10个充电桩,配备3-5辆电动汽车,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电动汽车自助分时租赁和自有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电动汽车可在试点单位实现互联互通。
上月,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启动征集愿意参与的试点部门(单位),目前已经收到数十家单位的回复,愿意参加。同时,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公开比选代理机构建设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项目,已产生评审中选单位,并于日前完成公示。
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即消费者借助互联网,通过网站、手机及相应专用设备,进行新能源汽车预订、取车、运行、还车、充电及费用支付等全过程自助服务。四川省公共机构“绿色出行”行动,倡导干部职工践行“135”的多种绿色出行方式,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但“135”之外,路途较远的公务通勤如何实现“绿色”?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是尝试的“破解之道”。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李媛莉
原标题:四川10个省直部门(单位)试点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