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想着和露露结婚,离婚后,恢复自由的阿华搬去和露露居住。相爱容易相处难,等真正居住到一起后,两人也变得矛盾不断。到最后,露露另结新欢,和他人结婚,还住进了阿华出钱购买的“婚房”。这让阿华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
失意的阿华,这才发现还是梅梅好,他找到梅梅选择了坦白。这时,这对离异夫妻成了“共同体”。2011年7月,阿华作为原告,将露露告上西乡塘区法院,梅梅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阿华说,当时他给露露20万买房,是瞒着梅梅的。这套房子打算作为双方的婚房,房子就登记在露露名下。可等他离婚后,露露拒绝和他登记结婚,反而与他人结婚。他认为露露拿着这20万,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他,并支付3.9万元的利息。梅梅也表示,她对此事完全不知情,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露露应该返还10万元给她。而露露不承认这笔钱是阿华给的,却又拿不出任何证据。反倒是阿华,拿出了当初转账给露露钱款时的银行记录。
一审法院认为,露露拿不出有效证据证明她得利的合法依据,法院认定属于不当得利,并支付一万元利息。由于阿华和梅梅协商同意将一万元利息归阿华所有,2014年6月,一审法院判定,露露要返还10.5万元给阿华,并返还9.5万元给梅梅。
官司纠葛五六年
“小三”返还15.5万
一审宣判后,露露对该判决结果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原审认定不清,裁定发回重审。随后,该案件又回到西乡塘区法院。
经过几年的纠葛,阿华的心境逐渐平和。而露露则表示自己没那么多钱返还,梅梅也不想再纠葛在过去的纷争中。经过一再协商,露露同意一次性返还15.5万元给阿华。阿华也想快点了结过去的恩怨,在与梅梅协商后,做出让步,同意了露露的方案。
日前,在法官的主持下,3方达成调解协议。由露露返还15.5万元给阿华,阿华再支付8万元给梅梅。协议签订后,不久,露露就一次性将款项转到法院。法院又转款给阿华,可阿华却只支付了7万元给梅梅。一气之下,梅梅申请强制执行,阿华这才把剩下的1万元给了梅梅。 (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原标题:男子偷偷给情人买房 谁料刚离婚"小三"就嫁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