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讯 为进一步缓堵保畅,5月16日起,成都交警集中对非机动车道路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当天上午,成都交警一分局民警在辖区重点路口进行检查,包括电瓶车载人、私装太阳伞,以及套牌、挪用、使用伪造号牌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整治,短短一上午便有34名非机动车驾驶员被挡获。
16日上午10点许,成都武侯大道与武青南路交汇路口,一辆黑色电瓶车由北往南驶去时,被在此处执勤的交警一分局民警拦下。面对民警询问,驾驶员雍先生有些懵,“这是咋了,车子有啥问题啊?”
随后,民警现场检查发现,这辆黑色电瓶车为一辆超标载重电瓶车,根据后方的号牌查询信息可以看到,这个“川ACE9741”车牌对应的车子应该是一辆红色电瓶车,“跟眼前这辆车根本不是同一辆。”
按照《非机动车管理规定》,雍先生所驾驶的这辆电瓶车,涉嫌挪用号牌将面临50元的罚款,并由民警现场拆取该号牌送往鉴定。
短短几分钟,又有一辆白色电瓶车出现在民警视线里。“这练超标车太新,按时间推算早过了上牌期。”一分局民警邹平告诉记者,截止2015年6月30日,成都已禁止超标电动车上牌,“这就意味着新买到的超标电动车,是没法取得合法车牌的。”
“我是新买的二手电瓶车。”面对民警询问,这辆白色电瓶车车主肖先生拿出一叠单据,声称他所骑的电瓶车是刚刚从二手车市场买来,“准备给老婆做买菜车的,而且车牌也是店主刚刚安装的。”
经民警现场检查,该车好牌同样与登记的车子不符,肖先生也因涉嫌挪用号牌将面临50元罚款,且禁止该车再上路行驶,以免带来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据了解,从16日上午9点至12点左右,成都交警一分局在辖区内,已挡获34名涉及车牌问题、电瓶车非法载人,以及私装太阳伞等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同时,成都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切勿再购买超标电瓶车,目前超标电瓶车已不能进行上牌,更不能违法伪造、挪用使用号牌。
原标题:成都重拳整治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一上午34名驾驶员遭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