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讯 16日四川理县警方通报了该地截获的一起共享单车违法转赃案,一名男子将共享单车载至阿坝高原,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理。
近日,理县公安局米亚罗派出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在国道317线夹壁乡长河坝处,发现了一辆皮卡车后备箱存放了一辆共享单车。接到警情后,民警立即组织进行拦截。当天下午2点,四川崇州籍男子何先生驾驶的皮卡车被正在设卡检查的民警拦住,当场截获了其车辆后备箱里的一辆摩拜共享单车。
经查,这辆共享单车系何先生从成都市郫都区非法购买获得(卖方由郫都警方另案处理),途经理县准备运往他地使用。理县警方告诉记者,何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3项之规定,构成转移赃物的违法行为。目前,何某因自己的这一贪婪之举,被理县警方依法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
原标题:共享单车骑上了阿坝高原?男子被拘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