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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帮人收账被当抢劫犯 服刑3年多终改判无罪(2)

2017-05-31 21:45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马兰

重审:证据不够确实充分 被告人无罪

于是,在被关押3年4个月零29天后,朱晋川被取保候审,重获自由。“抢劫罪是撤销了,但又给我戴了个非法侵入住宅罪。”朱晋川不服提出了上诉。2012年7月25日,乐山市中级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朱晋川不服,提出申诉。2013年9月10日,乐山市中级法院驳回了申诉,朱晋川仍然不服,申诉至四川省高级法院。

2015年7月13日,四川省高级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撤销乐山市中级法院的刑事裁定,及马边县法院的原审、再审判决,发回马边县法院重新审判。2015年9月22日,马边县法院重新立案,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8月25日、12月7日两次公开审理了该案。

今年5月27日,朱晋川终于等来重审宣判的日子。“早上7点从乐山出发,10点半正式开庭。”朱晋川说,因为已经审理过多次,这次开庭的时间很短,几分钟后宣布休庭,待合议庭合议后,宣布了判决结果。

法院重审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朱晋川犯抢劫(未遂)罪所提交的证据没有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法院判决:朱晋川无罪。

焦点:

A、是否持刀? “刀”至今未找到

3次审判中,对抢劫罪的认定是焦点。而认定的关键在于,朱晋川是否持刀、是否出言威胁。

原审判决认定,朱晋川持刀。主要证据包括:朱在侦查阶段的5次供述中,第二、三、四次供述共3次承认持刀,第1次供述为1米长的砍刀,第2、3次供述为80厘米的“东洋刀”;当事人苏某陈述说,是40厘米长的刀;苏丈夫董某称,是1米长的刀;董某母亲高某称,是20厘米的刀。究竟是砍刀还是东洋刀,是1米、80厘米还是40厘米、20厘米?尽管朱晋川当场被抓获,但至今未找到这把“刀”。

于是,再审判决认定,苏某、董某、高某对作案刀具的特征描述差异较大,矛盾不能得到合理排除,侦查机关也未能找到作案刀具,朱持刀抢劫的证据不充分。

重审判决则认定,核心证人苏某、董某各自的7次陈述和证言中,仅第一次称朱晋川持刀,后面6次均称“没有看见朱晋川持刀”。

B、是否威胁? 证人陈述前后相反

原审判决还认定,朱晋川威胁苏某拿钱。主要证据包括:苏某陈述说,朱让她“把钱拿出来,有多少拿多少”;董某证言也称,看见朱威胁苏“把钱拿出来,有多少拿多少”。

但同样,在苏某、董某后来的6次陈述和证言中,均表示朱晋川没有说过“把钱拿出来,有多少拿多少”。对于后面6次陈述和第一次证言相反,苏某在重新作证时表示,“自己不识字,记不清是否听过询问材料了”;董某亦在重新作证时称,“办案人员念笔录时,自己没注意听”。

于是,在朱晋川是否威胁拿钱上,再审判决认定:苏某陈述、董某证言和朱晋川供述均不一致,不能合理解释,也没有其他证据可以佐证。重审判决则认定,苏某和董某证人证言前后自相矛盾,且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故均不予采信。

C、是否进屋? 卷宗中无屋内照片

再审判决中,认定其非法强行闯入苏某家中,干扰了苏某及家人正常生活,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重审判决则再次认定,苏某和董某后面6次陈述和证言,与两人第一次前后自相矛盾。两人后面6次均表示,董某误认为朱晋川是当地司机“田三儿”,于是主动叫他进屋。重审判决还认定,勘验笔录记录的中心现场为苏某家堂屋内,但现场勘验照片、指认现场照片中,却均没有该堂屋内照片,且勘验笔录称“现场无异常情况”。

综上所述,重审判决认为,朱晋川的有罪供述存在诸多疑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证人证言前后自相矛盾,且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朱晋川是否入户、是否持刀、是否出言威胁存疑。因此,法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不支持。同时,对朱晋川提出其被刑讯逼供的意见,因无证据证实,亦不予采纳。

对话:5月20日刚结婚,将开始新生活

封面新闻:重新判决后,有什么想说的?

朱晋川:太不容易了。整整8年多,我都戴着罪犯这顶帽子,当听到“朱晋川无罪”5个字的时候,我心里一块石头才终于落了地。我要感谢法院,重新还了我一个清白。

封面新闻:这8年多,对你有什么影响?

朱晋川:影响太大了。简单点说,我失去了3年多的自由,受了8年多的冤屈,母亲为我操碎了心,这么多年为我奔走,还患了抑郁症,一直在吃药。

封面新闻:再审已经免于刑事处罚了,为什么还要继续上诉?

朱晋川:因为罪名没有洗清啊,非法侵入住宅罪也是罪,我需要的是彻底的清白。再审到现在,我的生活也因此遇到一些不便。比如我去驾照换证,说我有刑事案件,还在取保候审,都不给我换。我跑了3次,拿了判决书,换了个窗口才换成。而且有罪的话,也不能申请国家赔偿。

封面新闻:准备申请国家赔偿吗?

朱晋川:等判决生效后要申请。律师帮我算了一下,按照现行的标准,总共能有40多万元。

封面新闻:未来有什么打算?

朱晋川:再审后,我就重新回达州单位上班了,这也要感谢法院帮忙协调。今年5月20日,我也和女朋友领证结婚了。但妻子在乐山工作,我母亲也在乐山,我希望能调回乐山,一家人在一起,开始新的生活。

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 丁伟

原标题:乐山小伙帮人收账被当抢劫犯判10年 服刑3年多终改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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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朱晋川 苏某 马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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