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初晓)6月2日报道 “我是电子科大的老师,在美国华盛顿大学取得了博士学位,现在是否可以申请中国绿卡?”“我在成都工作了10年,能否申请绿卡?”今天上午十点,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外国人签证大厅里,来自美国、俄罗斯、日本、马来西亚、哥斯达黎加等国家的申请人,向前台警官咨询各种问题。6月1日,成都正式落地实施系列出入境政策措施,这些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在新政实施第二日便不约而同赶来,希望第一时间递交自己的中国“绿卡”申请。
“拿到绿卡后,你在中国会有很多便利,可以向其他中国公民一样生活、学习”,前台警官正用英语流利地向intel成都CPU测试工程部经理丹尼尔介绍着,丹尼尔告诉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他已在中国工作了十年,主要在intel负责制造研发工作,他非常喜欢中国、喜欢成都,他的小孩子目前在四川大学读书,女儿在上海,因此他也希望长久在中国呆下去。他表示,拿到绿卡后将会变得十分方便。“原来我每年都需要来办一次签注,非常麻烦,不知不觉已经签了10年,现在终于盼到了绿卡,这就表示我不用再每年奔波了”。
人才优先窗口处,电子科技大学教授、美籍华人汤羽,从随身携带的包中,将一叠申请中国“绿卡”的资料交给了民警。经过查看后,民警将一张回执单交给了他。拿着回执单,汤羽异常激动。他告诉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他是从中国走出去的,在美国生活14年后,8年前回到成都,在电子科技大学任教。
这8年中,因为没有中国“绿卡”,他遇到了很多不便。汤羽举例说,因为没有中国“身份证”,他每次购买机票,只能去机场柜台拿票,而不能在成都市区取票。此外,他也不用浪费时间和精力,每年奔波于学校和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推出的这十五条措施,解决了这些问题,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方便,让我们能享受更多的国民待遇,能增强我们的归属感。”汤羽说,同时,这十五条政策的出台,对于成都吸收海外人才到中国来创新创业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正在四川大学就读硕士的俄罗斯女孩桃子说:“我非常喜欢成都,这里什么都好,所以我必须要留在这里,6月后我就要开始找工作了,原来没有绿卡的时候我还是会面临许多麻烦,例如必须要找公安机关出示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东西,尽管麻烦,为了留下我必须一一克服,但现在一切都好了,我可以把更多时间留在找工作上了”。
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局长谢勇介绍,结合成都创新发展特点,出入境管理局在省公安厅发布的十三项出入境政策措施基础上,特别增加两项内容,一是开创性地设置“TF”(TALENTFIRST人才优先)窗口,并在成都自贸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各签证受理大厅全面开通,为外籍人才开通申请永久居留和签证证件的一对一快捷服务通道;二是回应外籍人才需求,在外籍人才聚集地新建出入境服务站,延伸服务平台,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
十五条出入境政策措施具体内容:
1、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自贸区管委会等单位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2、外籍人员已在当地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6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经工作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允许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
3、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当地工作,或外籍华人在当地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4、对来当地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以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5、对具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以凭我国高校毕业证书申请2至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期间,被有关单位聘雇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对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的企业邀请前来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可在入境口岸申请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入境进行实习活动;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的,也可在境内申请变更为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进行实习活动。
6、在当地工作的外国人,如其已连续两次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问题的,第三次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7、有关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办妥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在入境口岸申请工作签证入境;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凭企业出具的邀请函件申请人才签证入境。
8、进一步延伸口岸签证代申请服务至自贸区、全创改区企事业单位。
9、授予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以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符合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外国人签证证件受理签发权限。
10、对经四川省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以就近为其国籍冲突的子女办理国籍申请或出入境通行证。
11、授予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以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符合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签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签注权限。
12、授予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以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符合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注册地位于本辖区范围内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的设立申请权限,并对其进行业务管理、监督和检查。
13、授予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以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符合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注册地位于本辖区范围内的企业机构提交的港澳商务备案权限。
14、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各签证受理大厅开设“TF”窗口(TALENTFIRST人才优先窗口),为外籍人才提供签证证件、永久居留申请快捷通道。
15、在外籍人才聚集地新建出入境服务站,延伸服务平台,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
延伸阅读:
017年3月,公安部给予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七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支持,助推四川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四川省公安厅根据实际,在公安部七项政策措施基础上,增加六项配套便利措施,于2017年6月在自贸区和全创改区正式实施。十三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是策应人才吸引和聚集更多外籍人才和投资者来川创业定居,将对推进我省自贸区和全创改区建设,带动全省其他地区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据了解,公安部七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旨在为自贸区和全创改区的外国人在出入境、停留拘留和申请永久居留方面提供便利,服务对象主要是外籍高层次人才、外籍华人、外国留学生群体以及其他长期在中国工作的外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