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记者从成都市社保局获悉,从6月7日起,全市社保经办业务启用2016年度省平均工资、市平均工资标准,多项社保待遇水平将随之提高。其中,2017年度内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人员办理退休,人均基本养老金将增长141元,人均增幅7.39%。
成都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主要涉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6日期间已经办理基本养老金预算预发业务的人员。使用2016年度省平均工资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后,补发金额将在2017年6月下旬发放到预算预发人员银行账户中,无需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重新核定手续;根据每个人的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个人基本养老金的增长幅度会有所不同,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增长的金额将越大。
而2016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其养老金待遇与此次调整无关,将在7月底之前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标准将在四川省的政策发布后执行。
在2017年度死亡退休人员丧
葬补助费方面,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2017年1月1日后死亡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将调整为21927元,较上年增长1753.68元,增幅8.69%。
此外,2017年度内发生住院、失业、工伤等的职工,其相关社保待遇计发涉及职工平均工资的,也因使用2016年度市平均工资而有所提高。例如,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方面,2017年度因疾病住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调整为367980元,较上年增长23100元,增幅6.7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调整为215412元,较上年增长14556元,增幅7.25%。
生育保险待遇也有望在此后有所提高。据介绍,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缴费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因此,此次市平工资调整后,单位职工本年度缴费工资或将出现增长,明年生育小孩享受到的生育津贴将随之增长。“但今年生育职工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的缴费水平计算,所以不受此次调整影响。”成都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史晓露 记者 陈碧红)
原标题:今年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增长14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