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此次修订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是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成都商报记者昨日从市自贸办得知,包括四川自贸区在内的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将于2017年7月10日起,同步实施、统一使用新版负面清单。
2017年版负面清单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划分为15个门类,40个条目,95项特别管理措施,首次将条目缩减到了100条以内。进一步开放采矿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信息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文化等领域。
四川自贸区成都管委会17日也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的通知,并引入了中国政府网对其的解读。成都商报记者 胡敏娟
原标题:四川自贸区将启用新版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