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31日,成都地铁3号线正式开通运营,其中熊猫大道站的一面《熊猫大使》文化墙,引来众多乘客争相合影。不过昨日,有3只“熊猫”离开了文化墙,被新的卡通熊猫覆盖。实际上,3只“熊猫”的离开是一次整改,源于近日在网络引发热议的“盗图事件”。
6月21日中午,网友@雪娃娃童画发表长微博称,成都地铁3号线熊猫大道站文化墙盗用了自己原创的熊猫插画。对此,成都地铁和文化墙的设计制作公司于前晚各自发表声明致歉,均表示将对侵权作品进行彻底整改。昨日, 成都商报记者看到,3号线熊猫大道站《熊猫大使》文化墙上被指“盗图”的三个卡通熊猫已被更换。同时,原作者@雪娃娃童画也已获得设计公司赔付。
插画师发声
声称作品被盗用
将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权益
6月21日中午,网友@雪娃娃童画发表了一篇长微博,称自己画笔下的熊猫被人“盗图”,其先在文中贴出自己原创的熊猫插画作品,随后又附上多张熊猫大道站文化墙的图片,并用红圈标注出了其中三个卡通熊猫,可以看出与其原创作品一一对应。
@雪娃娃童画指出,熊猫图属于自己的“萌宠”系列作品,发表后遭到几十次盗图,自己十分痛心。记者了解到,自2005年起,@雪娃娃童画便开始绘制“萌宠”系列插画、绘本,此次被“盗图”的三幅熊猫画作,其曾于2012年8月、2012年11月和2015年3月分三次在个人微博上发表,并取得了四川省版权交易中心的认证。
“以往侵权盗图的多是些小商品,而这一次盗图的是地铁站文化墙。”@雪娃娃童画表示,自去年3号线开通后,就有粉丝私信告诉其熊猫大道站的熊猫图与其“萌宠”系列中的熊猫图别无二致。其表示将一如既往地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成都地铁
文化墙设计
外包给外面的公司 将依法追责
这篇长微博迅速引发网友关注,也把成都地铁推上舆论风口。长微博中提到的成都地铁建设分公司设备与装饰二部副部长刘海鹰,也成为网友声讨的对象。
“成都地铁熊猫墙的‘设计’副部长在电视新闻上说他们如何耗费了七八个月,推翻修改二十几次最终敲定方案。这耗费七八个月创作的成果就是直接盗用我的作品吗?”面对@雪娃娃童画的质问,刘海鹰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也很委屈:“方案确实是耗时七八个月、修改20几次才敲定的!”
刘海鹰说,作为《熊猫大使》文化墙的负责人,自己的工作并非创作设计,“而是把关、审查文化墙的主题表达正不正确,文化墙的色彩、形象是不是符合车站的主题文化,效果好不好。”
刘海鹰解释,至于熊猫文化墙的设计,成都地铁建设分公司于2015年2月以招投标的方式外包给了广东蒙娜丽莎创意设计有限公司。“在合同中我们专门设有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条款,明确了所有涉及版权的部分都由设计公司负责把关,如果出现侵权将由设计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地铁在微博上发布的官方声明中也提到:“对此侵权行为,我们将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广东蒙娜丽莎创意设计公司在最快的时间内对侵权作品进行彻底整改,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最新进展
文化墙已整改
插画作者获设计公司赔付
21日晚,广东蒙娜丽莎创意设计公司也发表了致歉声明,承认“由于我公司个别员工未严格遵守成都轨道集团关于遵守知识产权的合同约定和其公司关于著作权使用的规范要求,导致成都地铁3号线熊猫大道站文化艺术墙的部分熊猫图案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该公司承诺,将坚决按照与成都轨道集团的合同约定,对原作者进行相应赔偿并对文化墙进行整改。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在3号线熊猫大道站看到,文化墙上的三只被指盗图的熊猫已被新的熊猫图案覆盖。昨晚,@雪娃娃童画也更新了一条微博:“在多方面共同努力下,双方已达成了共识。”成都商报记者与其取得联系后,其表示已收到广东蒙娜丽莎创意设计公司的致歉和赔款,但因有保密协议,不方便透露金额。
昨晚,成都轨道集团也向记者透露,在集团积极督促下,广东蒙娜丽莎创意设计公司已在最快的时间内与原作者对接,并积极与之沟通了赔偿及后续处理事宜。“目前集团收到了最终沟通处理结果报告,广东蒙娜丽莎创意设计公司已于6月22日下午与原作者及其代理律师达成和解协议,并向对方支付了相应赔偿。” 成都商报记者 尹沁彤 摄影记者 陶轲
原标题:“我画的熊猫,咋出现在地铁站文化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