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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天价离婚是否另有玄机?离婚已成减持最新套路(2)

2017-07-03 07:56   来源: 北京青年报   编辑: 张黎   责任编辑: 马兰

黄红云 金科股份实控人 3月31日发公告

黄红云 金科股份实控人 3月31日发公告

阮鸿献 一心堂控股股东 1月3日发公告

阮鸿献 一心堂控股股东 1月3日发公告

离婚已成减持最新套路

市场主流观点认为,为了规避政府限购政策,部分城市房产市场一度出现离婚潮。如今,为了规避减持新规,上市公司董事也玩起了离婚的套路。

赢时胜股东董事鄢建兵的做法,频频受到投资者指责。市场认为,离婚财产分割后,鄢建兵所持有的4.35%的股份,全部为高管锁定股。也就是说,鄢建兵在财产分割中,将其持有的所有流通股让给了前妻黄熠。由于鄢建兵仍然是赢时胜董事,同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唐球、鄢建红夫妇为亲属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此,鄢建兵自身减持行为仍受到减持新规限制。对于其前妻黄熠就另当别论了,转让完成后,黄熠既不是董事,也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并且鄢建兵将流通股全部转让给前妻,因而市场猜测黄熠减持或许不受新规影响。

根据赢时胜后来的公告显示,黄熠通过离婚析产取得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故黄熠为特定股东。市场认为,事实上,如果黄熠被认定为特定股东,也只需部分遵守减持新规。减持新规中表示,大股东、董监高应当通过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的方式,事前披露减持计划,事中披露减持进展,事后披露减持完成情况。另外,大股东股权质押情况也需要及时公告。上述条文并未规定特定股东需要遵守,黄熠并非大股东,也不属于董监高,因而不需要遵守上述相关规定。

有投资者为此在深交所互动易中建议,“鉴于投资者对‘假离婚真套现’的普遍担忧,建议尽管离婚后双方持股不足5%,但仍应视同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对双方进行约束,其中包括锁定期不减持、减持前出公告等,这对投资者和公司都是有利的。”

投资者担心假离婚真套现

据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A股上市公司已经出现5则因高管离婚而进行股权切割的公告了,此前一心堂、梦洁股份涉及的股份价值均在10亿以上。

一心堂2017年1月3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阮鸿献、刘琼二人已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公告称,两人将按照婚姻关系解除前各自持股比例进行股权分割,二人各持有一心堂17568万股、9564.8万股股票,分别持股33.75%、18.37%。按照当时价格估算,该部分股权市值约57亿元,阮鸿献、刘琼分获37亿元和20亿元股份。

梦洁股份2017年1月25日公告,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姜天武与伍静女士签署离婚协议,姜天武应将1.27亿股公司股票分割至伍静名下,当时上述股份市值约10.24亿元。金科股份2017年3月31日发布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先生和陶虹遐女士已经友好协商,已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并同时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陶虹遐女士同意成为黄红云的一致行动人。

投资者最怕假离婚真套现。分析人士认为,就A股公司老总或者股东的离婚案而言,因其持股市值相对巨大,当事人一般在财产以及股份分割上有相关协议,除非上市公司有巨大的财务黑洞或经营隐患,一般另一方也不会疯狂抛售股份,因为股价暴跌其实损失的也是自己。从历史经验看,除吸引大众眼球外,爆出“昂贵离婚”的上市公司一般在股价上波动并不大。

业内人士分析,“婚变”无论对上市公司还是对高管来说,都很难称得上是好事。其中,最容易引起投资者强烈反弹的是上市公司“假离婚真套现”嫌疑,即通过离婚的方式划分出部分股权。

证监会于5月底颁布减持新规,各种花样减持便源源不断,上市公司高管离婚,已频频被指为花样减持的最新套路了。

文/本报记者 刘慎良

原标题:高管天价离婚 是否另有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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