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破坏问题发展、积累至今,集中反映了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环保工作存在的诸多矛盾和弊端,其中一些问题如果涉及重大违法犯罪,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不但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有的还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发出通报,披露了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突出的情况,剖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多方面原因特别是甘肃省及有关市县党委政府自身的原因。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了中央督查组专项督查情况汇报,对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这次对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破坏问题作出严肃查处,体现了非同一般的重视程度和问责处理力度。中办、国办《通报》指出,长期以来,祁连山局部生态破坏问题十分突出,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抓紧整改,在中央有关部门督促下,情况也没有明显改善。今年2月12日至3月3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中央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近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督查情况汇报,就相关处理问题作出重要决定。就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作出如此高规格的决策部署,这在近年来是十分罕见的。
其次,中办、国办《通报》揭示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破坏问题不留情面、不避矛盾,既如实反映当地违法违规开发矿产资源问题严重、部分水电设施违法建设违规运行、周边企业偷排偷放问题突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等情况,也全面剖析当地各级党政机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在立法层面为破坏生态行为“放水”、不作为乱作为监管层层失守等问题。相应地,中央对甘肃省及有关县市官员进行严厉追究,责成甘肃省委政府向中央作出深刻检查,3名省级干部和15名相关单位负责人被严肃问责,其中4名责任人受到撤职处理。这种查处力度也是近年来所罕见的。
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破坏问题发展、积累至今,集中反映了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环保工作存在的诸多矛盾和弊端,其中一些问题如果涉及重大违法犯罪,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不但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有的还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这次严肃问责处理后,并不意味着当地有关官员已经完全“过关”,随着一些问题和事项被进一步查实查清,有关官员可能还会继续受到查处追究,因为他们需要对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损害承担“终身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的大计,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主要对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十八大以来,中央部署建立了中央环境保护监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多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不久前中央就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提出重要任务,涉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加快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全面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重点内容。
这次对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破坏问题进行严肃查处,是十八大以来中央狠抓生态环境保护、下大力气根除污染顽疾的一个缩影,体现了中央从严治官、铁腕治污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各地应当以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为戒,以中央严厉查处“祁连山问题”为新起点,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大力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让良好生态环境真正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
原标题:严处“祁连山问题”彰显铁腕治污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