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新政50条”明确要降低要素成本,保持产业发展成本竞争优势,其中能源保障就是重点之一。那么如何创新能源要素供给,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昨日,我市召开“‘成都产业新政50条’系列新闻发布第五场——关于降低能源要素成本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对《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能源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行了权威发布和详细解读。
记者了解到,本次出台的《实施细则》,分为3大板块,共14条细则。随着这一系列能源要素政策措施的配套落地,我市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企业降低能源要素成本,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将迈出一大步,不仅有力确保产业项目落到哪,能源保障就跟到哪,更将彰显我市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区域带动力的现代产业体系的信心和决心。
【用电】
推进售电侧改革试点 落实输配电价改革政策
A
培育地方售电公司
力争于8月完成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开展配售电服务
《实施细则》提出,我市将支持通过市场化方式依法成立的售电公司开展售电服务,售电公司负责制定优质供电服务细则和企业用电申报指南,提升精准服务水平,助推我市产业实体经济发展壮大。
据了解,为推进售电侧改革试点,市经信委会同市发改委在经过认真研究售电体制改革等相关政策并充分论证售电侧改革可行性基础上认为,要有效破解电价瓶颈、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需培育地方售电公司,由售电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长期趸购我省水电、西北风电等优价清洁能源,并统一集中调度供应,降低我市综合购电成本,以及企业用电成本。
目前,这一改革已经有重大项目落地。2017年4月21日,我市与国电集团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充分利用国电集团公司的水电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售电侧改革试点工作,培育配售电市场主体,促成了成都工投集团、中国国电集团大渡河公司和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三方共同组建综合能源公司,力争于2017年8月完成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开展配售电服务,助推我市产业发展壮大。
B
实施电价精准服务
对“东进”“南拓”等重点区域、重点园区开展配售电试点
在实施电价精准服务方面,《实施细则》提出,通过综合能源公司统一集中调度供应,为我市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提供综合用能服务和优价供电。
具体来讲,对“东进”“南拓”等重点区域、重点园区开展配售电试点,高起点高标准地推进区域内配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对落户该片区的企业提供个性化综合用能服务;对我市电子信息、汽车制造等支柱产业,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等优势产业,人工智能、精准医疗等未来产业和招商引资重大项目,以及大数据、IT等高载电产业实施定制化优价服务;对新建电锅炉和改造燃煤(燃油、燃气)锅炉等电能替代项目精准服务,执行0.105元/千瓦时(含线损)的单一制输配电价,到户电价由上网电价和输配电价两部分组成。同时,鼓励综合能源公司直接与年用电量1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用户签订优价购售电合同,让更多实体经济享受到售电侧改革试点的成果。
按照上述售电侧改革试点供给新模式,由综合能源公司开展电力配售电服务,优价供电预期目标总体将控制在0.35元-0.5元/千瓦时左右,比现行四川省销售目录电价0.6474元-0.6774元/千瓦时(以大工业用电10千伏为准),整体降低26%-48%,能充分满足高载电及我市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发展的电价需求,吸引更多企业及项目落户成都,助推成都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
C
放宽我市直购电交易
对大工业用户不再设置用电量准入门槛
《实施细则》提出,我市将积极争取省上进一步放宽我市直购电交易、富余电量政策范围,实施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直购电交易差异化的精准扶持,鼓励和指导更多的产业园区、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参与直购电交易,降低用电成本。
就进一步放宽我市直购电交易、富余电能政策范围而言,目前,全省大工业用户年用电量达到600万千瓦时、新兴产业年用电量300万千瓦时的企业,允许纳入直购电交易范围,增量即享受富余电量。2016年,我市有149家企业签订了直购电合同,交易电量达90亿千瓦时,为企业降低用电成本5.8亿元;70家企业享受了富余电量政策,降低用电成本3413万元;2017年我市共有257家企业纳入直购电交易。
为此,下一步我市将积极争取省上支持,争取进一步放宽我市直购电交易、富余电量政策范围,对大工业用户不再设置用电量准入门槛,鼓励我市产业园区、更多的企业通过联合、打捆等多种方式参与直购电交易,新增电量即可享受富余电量政策,给予用电企业更多选择,尽可能降低用电成本。不再设置直购电交易准入门槛后,按照2016年我市直购电企业交易平均降低电价0.064元/千瓦时测算,预计直购电量150亿千瓦时,可降低电费约9.6亿元。不再设置富余电量准入门槛后,我市可享受富余电量政策电量约为2.5亿千瓦时,按增量电价降低0.3元/千瓦时测算,可降低电费7500万元。
D
输配电价政策优惠
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电能替代项目,输配电价将更优惠
《实施细则》指出,我市将严格执行四川电网2017年-2019年监管周期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的具体标准。参与电力市场的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输配电网作为从发电企业到用户之间的中间环节,国家将这一环节单列出来、加强政府监管,并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实行政府定价。目前,四川电网2017-2019年监管周期分电压等级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电价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省发展改革委公布实施。输配电价的核定,为更好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打下了基础。
据了解,对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根据电压等级不同,大工业用电输配电价每千瓦时从0.1090元到0.1998元不等,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电价每千瓦时从0.3967元到0.4453元不等。参与电力市场的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同时,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电能替代项目,将执行更加优惠的输配电价政策。为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推进绿色经济发展,对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建电锅炉和改造燃煤、燃油、燃气锅炉等电能替代项目按单一制输配电价0.105元/千瓦时执行,以上电能替代项目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量,到户电价由上网电价和输配电价两部分组成。
E
强力推进电能替代
新建和改造电能替代项目,输配电价0.105元/千瓦时
《实施细则》提出,对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建电锅炉和改造燃煤、燃油、燃气锅炉等电能替代项目按单一制输配电价0.105元/千瓦时(含线损)执行。
在强力推进电能替代方面,我市将进一步促进“以电代煤”,推动燃煤锅炉等电能替代项目清洁能源改造。按照2017年成都市全域燃煤锅炉“清零”的重大工作部署,积极推动全市范围内现有在用燃煤锅炉484台全面实施“以电代煤”,可实现电能替代约20亿千瓦时/年,可降低电费约6亿元。
同时,促进以电代油,推动汽车行业能源消费改造。按照《成都市新能源汽车三年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和《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试行)》,到2019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车新增3万辆,保有量累计将达到4.7万辆。配套建成充(换)电站600座、充电桩6.7万个,满足7万辆以上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可实现电能替代约12亿千瓦时/年,可支持新能源汽车行驶60亿公里,降低电费约3亿元。
此外,我市还将进一步促进以电代气,推动生活餐饮领域消费能源改造。目前,市商务委正在牵头,对市域内炭烧烤、火锅店进行清洁能源推广应用,力争年底市域范围内火锅店、烧烤摊全部使用电力能源,全面实现“以电代气”和“以电代煤”,电能替代约13亿千瓦时/年,可降低电费约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