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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才安居细则解读:租住满5年 可申购所住人才公寓

2017-08-04 07:03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廖雅莉   责任编辑: 马兰

让广大“蓉漂”住得上房、安得了家,成都正在不唯地域、不求所有、不拘一格引进人才。8月3日,成都市配套“产业新政50条”,研究制定了《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的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正式发布。

8月3日,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成都市经信委、成都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读了人才公寓建设规划、申请细则、监管细则等热点问题。

高端人才购房

不受户籍、社保限制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夏先义介绍,《细则》明确,人才安居方式包括人才购房支持、人才公寓租赁和购买、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租赁、自建人才公寓或倒班房租赁等方式。

在购房支持方面,住房限购期间,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

在人才公寓方面,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的人才,可申请租住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租期为5年,租金标准由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根据人才和项目情况,按照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确定。租住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后,可申请按入住时的市场价格购买,购房后5年内不得出售。

从安居面积标准来看,人才公寓建设面积标准60-120平方米,《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类人才安居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C类人才安居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D类人才安居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建设面积标准35-120平方米。

申请人才公寓

需要符合三个条件

“申请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要符合3个条件: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夏先义介绍,申请租住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则需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或中级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并经人社部门认定,同时需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以及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下一步,各类人才可通过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在线注册登记,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对照准入条件提出人才安居申请,并提交身份证、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用人单位出具的《成都市人才安居申请表》、劳动合同以及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或产业高技能人才的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及获课题、成果奖等证明材料)等。各类人才也可持上述申请材料至所辖区(市)县房管部门申请。

租住满5年

可按入住时市场价申购

在新闻发布会上,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提问,如何保证让广大人才都能住上房、住好房?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夏先义解答,《细则》明确要科学透明地组织房源租售,努力用最公平最人性化的住房租售制度,让广大人才住上房住好房。

“成都市11城区的房源,将由市房管部门按照安居申请情况统筹安排到各区房管部门,11城区房管部门接收房源后组织租售。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和各郊县(市)房源由属地房管部门自行组织租售。”夏先义解答,各区(市)县按照这些原则组织租赁:申请人按照人才类别由高到低依次选房,如果是相同人才类别的申请人选房,顺序将通过摇号确定。同时,各区(市)县立足当地产业发展导向,自行确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条件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在《细则》中,涉及了房源出售,那么出售价格是如何界定呢?夏先义解读,关于出售价格,人才公寓出售价格为人才入住时的市场价格。由房源业主单位参考同区域、同品质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确定,并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予以明确。

此外房源购买也有相应的认定条件。租住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后,经审核仍符合人才公寓准入条件且绩效评价合格的,可申请购买所租住的人才公寓。申请购买有效期为租住期满5年之日起6个月内。到期未提出购买申请的,应退出人才公寓或按市场租金继续租赁。

▶提醒

擅自转租、累计6个月以上未住等

要退回租住人才公寓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注意到,《细则》对人才公寓的租住和售卖,有着严格的监督管理。成都市将建立人才安居绩效评价机制,将人才在岗工作情况和贡献等作为评价要素,由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按年度对用人单位和人才进行评价,考评结果作为是否继续享受人才安居工程的依据。

在申请人租住人才公寓或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期间,有这些情况之一的,将收回所租住房:租住人的人才认定文件被撤销的,或经考评不符合继续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租住人触犯法律并被刑事处罚;租住人擅自将住房转租、转借他人或改变使用用途;租住人累计6个月未缴纳租金或相关费用的;租住人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的;婚前夫妻双方均以个人名义租住人才公寓或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的,婚后应退出其中一套。

此外,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立即收回住房并追缴违规享受的减免租金。租金由用人单位负责追回,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追回的,用人单位先行垫支后负责向相关申请人追索。对单位出具虚假证明、个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及市房管部门网站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规划

未来五年将建35万套人才公寓和配套住房

首批约5万套住房本月开工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未来五年,成都市将建设人才公寓和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2769万平方米,约35万套。其中人才公寓2229万平方米,约30万套;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540万平方米,约5万套。2017年将开工建设各类住房项目共37个,总用地面积4244亩,总建筑规模590万平方米,约8万套住房。其中,11城区首批项目18个,用地面积1337亩,建筑规模177万平方米;成都高新区项目5个,用地面积1646亩,建筑规模221万平方米;成都天府新区项目4个,用地面积749亩,建筑规模124万平方米;其他区(市)县产业园区配套住房项目10个,用地面积512亩,建筑规模68万平方米。

其中15个项目、用地面积2603亩、建筑规模376万平方米,约5万套住房拟于月底前开工,其余22个项目共计214万平方米计划于12月底前开工。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赖芳杰见习记者罗田怡实习生武明

原标题:租住满5年 可申购所住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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