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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区发展治理 成都出台城乡社区发展治理30条

2017-09-20 14:36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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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宋雅婷)9月20日报道 今天下午,中共成都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召开“城乡社区发展治理30条”新闻发布会,解读近日成都市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有哪些呢?本网记者在现场为您带来图文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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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经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大会集体研究、备受各界广泛关注的《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已正式出台。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了解到,目前,成都有城市社区788个,涉农社区1079个、村2471个。

近年来,成都市坚持“还权、赋能、归位”的核心理念,推动城乡社区治理机制改革,取得了显着成效。为进一步加快打造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促进社区发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范锐平书记在全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大会上作出加强“五个转变”、实施“五大行动”、构建“五大体系”的重要部署。在此基础上,市委制定出台的《意见》,提出了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改革方向和推进策略,为新形势下开创成都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新局面提供了重要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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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社治委常务副主任周德强介绍,成都“城乡社区发展治理30条”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政治站位高。“高”在三个方面:一是站在贯彻总书记讲话精神的高度,推进社区发展治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区虽小,但连着千家万户,做好社区工作十分重要”“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成都市快抓落实,迅速出台《意见》,用于指导成都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以实际行动表明了重视基层、大抓基层的工作导向。

二是站在落实中央文件要求的高度,推进社区发展治理。《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新近出合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要求,结合成都实际,以“五个社区”“七大机制”“四种能力”建设为重点,细化“30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成都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战略定位、目标任务、路径方法、工作举措。今天我们看到的《意见》,是“中发〔2017]13号”文件出台后,在全国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中出合贯彻意见最早的。

三是站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高度,推进社区发展治理。城乡社区是成都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根基。《意见》结合成都实际,把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作为促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基础工程,从目标定位、机制保障、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开创性举措,体现了成都遵循特大城市发展规律、探索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新模式的政治担当、创新精神和务实态度。

(二)体制机制新。“新”在四个方面:一是工作机构“新”,组建党委机构专门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职能分散在40多个部门,存在突出的条块分割、资源分散、“九龙治水”等问题。 为此,《意见》明确组建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专门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各区(市)县亦对应组建新的党委机构,各镇街明确机构推进落实,形成工作机构纵向到底的“三级”网络。成都在全国率先组建市委机构,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社区发展治理工作,这是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

二是工作方式“新”,把社区发展和治理统筹协同推进。成都将推进社区发展和社区治理齐抓并举、相融共进,这在全国范围来看,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有益的探索和创新。下阶段,成都要用足“绣花”功夫,结合发展和治理需要,重点采取联席会议、责任清单、规划引领、资源整合、多元协同等方式,强化顶层设计,优化完善联动机制,推进精细治理,以高水平治理促进社区加快发展,努力做到城乡社区发展和治理良性互动、共同提升。

三是探索内容“新”,推进社区发展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意见》围绕破解城乡社区发展治理难题,务实开展一系列政策举措,有力推进了体制机制的优化和革新。例如,促进乡镇和社区职能归位,进一步明确街道(乡镇)、社区(村)责任清单,探素建立个性化的目标综合考核评价标准,重点促进社区权责对等,既还权赋能又切实减负。

四是工作理念“新”,推动发展取向从以GDP为中心向以人民为中心转变。《意见》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工作全过程,以此为导向,务实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重点探索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社区发展治理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公开机制。同时,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制定社区居民权责清单,建立居民有效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制度规范,充分保障居民权益。

(三)工作举措实。“实”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实”在目标清晰。《意见》明确提出建设品质、活力、美丽、人文、和谐“五个社区”,围绕“五个社区”建设不可回避的“棚户区、城中村、老旧院落”改造、背街小巷整治、特色街区创建等硬件打造中“软肋”,围绕社区服务提升、平安创建等软件建设中“硬伤”,提出一系列详实具体、切实可行的举措,不仅明确了目标任务,而且指出社区发展治理的方法路径,也进行了细化量化,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可行性。

二是“实”在解决问题。《意见》强化问题导向、突出问题聚焦,切实解决职责不清、权责不明、投入不足、主体单一、环境欠优等困扰社区发展治理的长期性问题、体制性障碍、制度性顽疾,并就问题的整改解决,细化分解为57项具体任务,责任到62个牵头部门,采取项目化方式推进落实,并强化目标督查,以务实的态度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实”在保障有力。《意见》立足于可持续推进社区发展治理,从镇街和社区责权利界限不清等缺失环节、从多元协同不够等薄弱环节、从人财物强力保障的关键环节,多维度推进落实,系统而全面的进行安排和部署。

14:48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成都“城乡社区发展治理30条”的主要内容主要是,根据《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建设五个社区、健全社区发展治理长效机制、提升社区发展治理能力4个板块、30条措施。

据悉,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总体上要求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宗旨,以增进人民福社为导向,以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为目标,努力探索一条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符合特大城市治理规律的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新路径。《意见》起草坚持党建引领,共建共享;坚持以人为本,精准服务;坚持改革创新,转型发展:坚持依法治理,智慧管理;坚持处筹协调,相融共进五项原则。

主要目标就是要用3到5年时间,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元参与,共同治理、共促发展的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体系,努力建设舒心美好、安居乐业、绿色生态,蜀风雅韵、良序善治的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为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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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上述目标,成都将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推进品质、活力、美丽、人文、和谐“五大社区”建设。而“五大社区”部分,涉及17条内容。

一是推进品质社区建设。提升城乡社区生活品质,需要在更高层面统筹谋划、整合资源。将通过科学编制社区规划,广泛吸纳居民群众参与,科学规划社区空间和公共资源、调整街道(乡镇)行政区划,探索建立社区规划师制度,发挥好规划的科学引领作用。健全社区服务配套设施,完善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

二是推进活力社区建设。在政策制定中,重点立足推进社区创业就业,提升生活性服务业水平,以此激发和彰显社会发展活力。将通过促进社区居民充分就业,打造社区创新创业生态,服务社区产业发展。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满足居民生活消费方式由生存型、传统型、物质型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的需要,促进社区生活性服务业提档升级。

三是推进美丽社区建设。建设美丽社区,成都全力以赴。我们将稳步推进街区有机更新,加大老旧院落改造力度,推动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推进社区全域景观化创建,全面实施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大力实施拆围墙、拆违建行动,创造社区开放空间。开展城市社区“小游园、微绿地”建设,加强社区环境综合治理。

四是推进人文社区建设。以文化人、以德润城,是建设人文社区的重要内容。我们将促进“创新创造、优雅时尚、乐观包容、友善公益”的天府文化深度融入社区建设和居民生活,养成居民文明、健康、向上的思想意识和生活方式,培育心口相传的社区精神。健全社区志愿服务体系,提升社区开放包容水平。进一步弘扬市民开放、包容、友善精神,让不同乡音、不同肤色、不同职业和谐共融。

五是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我们将加强城乡社区法治建设,加强和完善社区自治功能,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深化“大联动微治理”体系,建立指挥大统一、资源大整合、维稳大巡防、矛盾大调解、民生大服务、执法大协同机制。培育社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组织,加大对城乡困难居民关爱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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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全促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七大机制”。“七大机制”部分,包括7条内容。

一是创新社区发展治理工作推进体制机制。我们成立了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立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各区(市)县党委也将设立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相应机构,街道(乡镇)党(工)委,明确承担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职能的具体机构,构建统一领导、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协调有序的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格局。

二是构建以职能归位为重点的联动推进机制。我们将强化区(市)县履行组织经济发展的主体责任,不得向街道(乡镇)分解经济指标和招商引资任务。强化街道基层党建、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维护社区平安、优化营商环境等职能,不再承担招商引资职能,取消相应考核指标。推动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重心下沉,赋予街道(乡镇)对部门派出机构的日常管理权,区域内规划参与权、综合管理权和关系民生的重大决策建议权;优化社区服务站设置,由街道(乡镇)统一管理,从而切实还权赋能、推动职能归位。

三是完善“一核多元、共治共享”机制。将健全市、区(市)县、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四级联动体系,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区域化组织架构。深化社区党组织领导、议事会(代表大会)决策、居委会执行、监委会监督的基层群众自治运行机制。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机构及社会组织多方协调机制,真正做到多方参与,共治共享。

四是完善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机制。将通过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组织和居民自组织,通过专项资金、政府购买服务和公益创投等方式,拓展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发展治理空间。鼓励将党建活动好、参与社区建设积极的社会组织优先列入承接社区服务指导目录,切实推进社会组织发展。

五是健全促进社区人才发展机制。我们将探索社区工作者由区(市)县统筹选聘、街道(乡镇)考核评价、社区管理使用。建立与岗位等级和评价结果相衔接、动态调整的薪酬体系。区(市)县财政对纳入员额控制的社区工作者职业薪酬予以全额保障,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建立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街道(乡镇)兼职委员制度并给予一定补贴。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定向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力度,表现特别优秀、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城乡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任可实行考核招聘。

六是健全社区发展治理多元投入机制。我们将多渠道保障对社区的资金投入。市级财政加大对社区发展治理的支持力度,将相关经费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保障范围。区(市)县财政落实街道(乡镇)资金预算,保障街道(乡镇)和社区工作经费。优化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投入社区发展治理。支持发展社区基金会,鼓励多元社会资金投向社区发展治理。

七是健全以居民为主体的权责统一机制。我们将制定社区居民权责清单,明确居民在社区发展治理中的权力与责任。建立社区、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参与的居民常态化培训机制,增强居民公共意识和公共精神,提升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公民道德、社区公约水平,引导居民主动关心社区建设、参与社区治理。将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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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升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四种能力”。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了解到,“四种能力”部分,包涵了4条内容。

一是提升基层党组织领导能力。我们将加强和改进街道(乡镇)党组织对区域内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通过职能调整、赋予职权、创新平合抓手等方式,提高统筹协调能力。社区党组织对社区重要事项发挥主导作用,牵头落实上级提供给社区的资金资源,不断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

二是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我们坚持把居民意愿、要求和利益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服务能力培训,提供精准高效服务,不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完善定期联系、专人负责的服务居民机制,落实社区工作者与居民“面对面”工作制度。

三是提升化解矛盾能力。完善社区各群体利益表达机制,准确了解掌握居民诉求,及时发现、预防、化解和依法依规处置矛盾。推行“互联网+多元化解”,逐步推行网上调解、视频调解、预约调解。引导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专业队伍,在物业、家事、邻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纠纷调解和信访化解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是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现代信息技术培训,提升社区工作者运用新媒体能力。利用社区论坛、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平台,引导社区居民密切日常交往。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合作、组织邻里互助。建立街道(乡镇)新闻发言人和社区信息员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居民关心的热点和突发事件,准确做好舆情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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