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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区发展治理 成都出台城乡社区发展治理30条(2)

2017-09-20 14:36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马兰

15:02 

周德强介绍,为确保这些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近期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成立各区(市)县负责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的党委机构,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是近期将陆续出台10个配套政策和系列实施细则,着力完善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制度体系。

三是出台《成都市社区发展治理“五大行动”三年计划》,以迅速的实际行动,推进社区发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确定一批先行打造的示范点位,以点带面、先行示范,辐射和带动更多社区提档升级。

15:07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薛敏介绍,成都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统揽、以政府治理为主导、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化“一核多元、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机制,着力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新型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

具体来说,就是“一核五体系”。

第一,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确保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正确方向。强化地方党委“一线指挥部”作用,在全国率先设立市、区(市)县党委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建立社区发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召开社区发展治理“万人大会”,制定社区发展治理“30条”,加强党对社区发展治理的领导。发挥街道党工委的龙头作用,引导街道党工委聚焦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的主业主责,发挥街道党工委联接辖区内各领域党组织的“轴心”作用。发挥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精准聚焦社区党的建设、发展居民自治、教育引导群众、协助公共服务、统筹社会服务等职能,加强社区党组织对各类组织的统一领导。发挥驻区单位党组织的参与作用,建立驻区单位社区建设责任评价体系,引导驻区单位党组织在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协调下共商区域发展、共抓基层党建、共建美好家园。成都市现有89个街道建立驻区单位社区建设责任评价体系,955个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组织签订共建协议。

第二,突出区域化,构建科学的组织动员体系。推行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制度和区域化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全市目前已推选街道党工委兼职委员442人、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2996人。健全街道、社区、小组(网格)、基本单元四级组织架构,鼓励在有条件的业委会中成立党的工作小组,推行社区物业党建联建。统筹推进商务楼宇、各类园区、商圈市场和互联网业等新兴领域党建。全市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83.1%,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党的工作100%覆盖。

第三,突出规范化,构建法治的管理运行体系。完善“一核多元、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机制,创设居民议事会制度,规范社区党组织领导、议事会(代表大会)决策、居委会执行。监委会监督的居民自治运行,赋子社区党组织议题审查权、议事会召集权和全程监督权。制发“社区减负十条”和社区证明事项清单,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推动企业、学校、机关等向居民开放公共服务设施。制定完善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建立“社区法律之家”,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积极作用。

第四,突出精细化,构建精准的引领服务体系。普遍建立街道(乡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合理布局园区、商圈、楼宇党群服务站,在全国率先制发党群服务中心基本规范,设置网上办事服务平台,依托商场、超市等叠加政务服务及其他公共服务。开展“蓉城先锋党员示范行动”,深化领导干部联系区(市)县、联系基层“双联”活动,推行“局长进大厅”和“互联网+双报到”党员志愿服务,建立“两代表一委员”联系社区制度,落实社区干部与居民“面对面”工作制度,目前,全市7400余个党组织、近13万名党员在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支持党组织健全、公益性质明确、管理规范有效的社会组织优先获取公共服务项目,让社会组织成为党在基层服务群众的重要资源。4年来,市级财政已累计投入1.4亿元,资助社会组织扶持、社工示范、社区营造等项目1150个。

第五,突出多元化,构建专业的人才支撑体系。对社区工作者队伍礼敬善待、关心支持。实施“百镇千村头雁孵化工程”,制定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到街道(乡镇)领导班子的具体办法,建立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街道(乡镇)兼职委员制度,探索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递进培养和导师制度。制定社区工作者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和管理办法,由区(市)县统筹选聘、街道(乡镇)考核评价、社区管理使用。创设成都村政学院、城市社区学院和社会组织学院,健全社区工作者全覆盖培训体系,鼓励其参加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培训。建立社区工作者员额控制及岗位等级序列办法和薪酬体系,开展社区“最佳书记、最佳社工、最佳义工”评选,激励优秀人才扎根基层。

第六,突出制度化,构建严格的权责约束体系。把社区发展治理工作纳入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赋予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干部考核、工作考核、综合协调、检查督办权责。完善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公开机制,市统一制定街道(乡镇)、社区综合考核评价标准,建立健全街道(乡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履职履约双向评价机制,建立驻区单位和社区共驻共建责任双向评价机制。完善市、区(市)县、街道(乡镇)、社区联动的明责、履责、问责体系,约束“微权力”,治理“微腐败”。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基层违纪违法案件900余件1017人。

15:25

市民政局副局长刘永昌就如何用创新思维抓自治探索社区发展治理的新路径进行了介绍。

刘永昌说,一是《意见》强调推进和谐社区建设要加强和完善社区自治功能。社区是居民的,社区自治是社区治理的前提。加强和完善社区自治功能,要畅通群众参与渠道,通过坝坝会、恳谈会、座谈会、民情专递等多种形式,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引导群众主动融入社区治理;要完善村(居)民议事、决策机制,通过院落自治、基层协商,真正“还权”于民,凡涉及社区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关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和矛盾纠纷,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牵头,组织居民群众协商解决;要完善群众评议机制,基层政府和社区为居民群众服务得好不好,效果怎么样,群众说了算。

二是《意见》强调要支持社区总体营造,推动社区自组织、自治理和自发展。社区营造是我市近年完善社区发展治理的新举措,其核心是人,目的是让居民在参与社区公共事务中培养公共素养和公共意识,在互助合作中提高参与动力和参与能力,推动解决社区公共议题,提升社区生活品质和公共福利。社区营造也是推进社区自治理、自发展的实现途径,通过引入社会组织以项目化的方式与社区合作开展社区总体营造行动,激发基于共同需求、共同兴趣、共同利益的居民自组织,鼓励自组织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通过持续开展社区营造,改变居民的参与意识、参与能力和参与习惯,居民将从服务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主动参与者,成为社区发展的主体,与社区内的各种力量合作,共同将社区营造成为高品质和谐宜居的生活共同体。、

三是《意见》强调要探索设立社区发展基金,鼓励社会资金投向社区发展治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提出,“鼓励设立社区基金会拓宽城乡社区治理资金筹集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社区基金主要来源于社区居民、驻区单位等社会力量捐赠,以及经营社区资源获取的社会利润,是社区发展的源头活水。社区基会来源主体的多元化,能够促进社会力量对基金使用和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的共同关注,从而推进社区多方联动和多元共治,推动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居民“自治之手”同向同行,广泛凝聚推进社区发展治理的强大合力。推动发展社区基金,就是要发挥社区基金链接社会资源与社区组织的作用,创造各种渠道支持社区中积极行动的居民,推动社会治理从“政府一元”转向“社会多元”,使各种社会力量更好地融入社区、服务社区。

四是《意见》强调要健全以居民为主体的权责统一机制。权责一致是居民有效参与社区事务的基本原则。社区居民拥有享受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权利,但同时也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要制定社区居民权责清单,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明确居民在社区发展治理中的权利与责任,将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通过社区营造、社区教育、社区志愿服务等,引导居民自觉承担相应的社区责任,主动关心社区建设、参与社区治理。引导居民制定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具有约束力、权责明确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使之成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自主管理、自我监督的制度规范。

五是《意见》强调要构建以职能归位为重点的联动推进机制。近年来,随着政务受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向社区延伸,在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和方便广大居民群众生活的同时,也造成了社区行政化严重、难以及时响应居民群众呼声和需求的痛疾。对此,《意见》要求,必须厘清基层政府、街道办事处(乡筑政府)、村(社区)三个层面的职能职责,制定权责清单,按照“还权、赋能、归位”的理念,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切实推进社区去行政化,实现成负增效,使社区工作者能修将主要精力回归到组织居民、服务群众上来。

六是《意见》强调要健全促进社区人才发展机制。“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一个社区治理成效如何,社区工作者的能力和素质是关键。现阶段,我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存在专业欠缺、经验匮乏、能力不足、待遇偏低、队伍不稳、缺乏职业认同等问题,难以适应新阶段城市工作和社会治理需求。要通过畅通来源渠道、提高薪酬待遇、拓宽发展空间,形成结构合理、来源广泛、素质优良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人才队伍,要探索多样化的培训和奖惩机制,调动社区工作者实干创业、改革创新热情,推动社区可持续发展。

七是《意见》强调要完善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实施社区综合服务功能更新升级是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的有效举措。要加快建立规划合理、结构均衡、竞争有序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依托商场、超市、便利店叠加政务服务功能,方便群众就近办事。加快建设社区养老院和日间照料中心,完善社区少儿托管等服务,探索建设“一站式”、全天候服务的社区综合体,积极引导市场力量参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运营,逐步推动生活便民服务全覆盖,高质量高水平地满足群众社区服务需求。

八是《意见》强调要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要解决老百姓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证明多等问题,必须借助信息化手段,打破部门壁垒和信息孤岛,通过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将与群众日常生活服务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生、教育、民政等各类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和资源进行整合,推进网络互联、信息共享、业务协同,采用“一口受理、全域通办”的“一门式”服务形式,实现社区公共服务事项的全人群覆盖、全口各集成和全区域通办,实现“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最大限度方便老百姓办事。

15:31

市规划局局长张瑛介绍,科学编制社区规划,是推动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的重要环节之一。张瑛说,市规划局主要的工作如下:

一、建立社区规划管理机制,着力提升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水平

2010年,为推动规划人才和资源下乡,成都市在全国首创乡村规划师制度,将乡村规划师6批200余人次配备到农村乡镇,为乡镇的规划管理提供了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提高了乡村建设整体水平。市规划局将进一步总结我市乡村规划管理的经验,探索社区规划管理的机制。

一是探索城乡社区规划师制度。市规划局在总结乡村规划师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城乡社区规划师制度。各区(市)县政府可向社会招聘社区规划师,深入街道社区开展走访、座谈,了解公众对社区规划和管理的建议,尤其是对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意见建议,汇集社区群众的智慧,畅通自下而上的群众参与渠道,搭建起政府、社会、市民之间的沟通桥梁,构建和谐社区规划管理机制。

二是建立城乡社区规划编制机制。市规划局将尽快制定社区规划相关标准,做好指导和统筹工作。各区(市)县政府组织编制社区规划,其中街道(乡镇)将作为编制主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加强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衔接,结合各个社区特色和自身需求,广泛吸纳社会各方和广大群众参与,开展城乡社区规划编制试点工作。

三是强化社区规划公众全程参与。通过创新公众参与的形式、方式和渠道,强化市民群体主人翁意识,发挥好主体作用,变“要我做”为“一起做”,让城乡社区规划充分体现社区居民的意愿,积极推进“开门规划”、“众筹规划”、“务实规划”,提升社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

二、科学编制规划,优化社区空间资源配置

张瑛说,社区规划要以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为目标,把转理念、转职能、转方式、转机制、转形态贯穿社区规划的全过程。针对老旧城区存在沿街空间可进入性差,界面不够友好,公共服务功能不足、街区街巷“微循环”不畅等问题,以社区规划为导向,以片区为单元,区域统筹整体推进,加快建设与社区人口规模和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设施,创建更适宜居住、更具经济弹性和可持续性的新理社区。

一是制定规划标准。在城乡社区发展规划基础上,市规划局将结合成都市实际情况制定社区规划技术导则,用于指导各区(市)是社区规划编制工作,内容涵盖社区建筑功能、密度、高度、体量、色彩等方面,为各区(市)县开展社区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二是优化空间形态。社区规划要以人为本、彰显特色,落实小街区规制和十五分钟公服圈相关内容,规划一批尺度宜人的特色精品街区和公共空间,创建一批特色小镇,塑造一批川西林盘聚落,打造独具魅力的农村微田园、城市微景观,通过城乡绿道和慢行系统相互串联,提升公共服务设施便捷性,建设和谐宜居生活社区。

三是提升社区服务。按照补短板、优存量、加增量,推进城乡公共资源优化配置。市规划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先后编制了涵盖社区服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市政及绿地广场等八大类十余项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和十五分钟公服圈规划,并正在开展相关优化工作。社区规划要结合相关专项规划,从市民的需求出发,查漏补缺,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共资源的公平性和便捷性;社区规划要体现社区综合服务,根据街道级、社区级的规划人口分布状况及人口规模,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环境三个方面因素,推进公共服务设施集中集约建设、功能复合利用,创新社区综合体规划建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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