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3月12日讯 为加快成都自贸试验区建设,成都市政府决定将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等30项管理事项明确由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和青白江区、双流区政府组织实施。
原文如下: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成都自贸试验区实施部分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青白江区、双流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关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委会实施首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0号),为加快成都自贸试验区建设,市政府决定将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等30项管理事项明确由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和青白江区、双流区政府组织实施。市级相关部门要统筹指导各落地区域政府(管委会)抓紧做好承接工作,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并组织实施,确保下放管理事项及时落实到位,相关监管办法报市审改办备案。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