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下午4时12分,王宝强律师张起淮在微博发布律师声明,就王宝强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事发布澄清,表示王宝强从未出现过应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而不予执行的情形。“现阶段互联网传播的相关信息有误,部分人员借题发挥,已损害了王宝强及其公司的利益。”
▲律师声明
记者联系上王宝强律师张起淮。他告诉记者,最近有网友在网络上发帖称王宝强失信,进入了被执行人的名单,这个说法不对,王宝强既不在法院的被执行人名单,也不在限制高消费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他向记者重申,王宝强从来没有应该执行却不执行的情形。
▲律师声明
记者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的功能进行查询发现,输入“王宝强”共能查到24条记录。对此,张起淮告诉记者,自己没有去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就此事查询过,他认为不需要去核实。“有可能是重名,但是肯定没有这回事,以我们的书面声明为准。”
▲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
公开资料显示,艺人王宝强的出生年份是1984年,但记者通过在上述网站查询发现,上述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王宝强”的身份证号码包含的出生年份信息均非1984年。截至记者发稿,王宝强并未就此事在微博做出回应,而微博认证为“王宝强官方个人工作室”的蓝V用户“王宝强工作室”给张起淮的律师声明微博点了赞。
附:
张起淮的律师声明全文如下:
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张起淮律师依法接受艺人王宝强的委托,就网传王宝强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事,郑重声明如下:
王宝强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始终以守规矩、讲诚信为做人做事之根本。其从未出现过应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而不予执行的情形,更没有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现阶段互联网传播的相关信息有误,部分人员借题发挥,已损害了王宝强及其公司的利益。对此,王宝强及其公司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感谢广大观众、网民及亲朋好友一直以来的支持和帮助,王宝强更会一如既往的努力工作!勤奋前进!谢谢大家。
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
张起淮律师
2018年8月21日
原标题:王宝强成“老赖”?律师:可能是重名 相关人员借题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