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新闻资讯  »  正文

失火焚毁40余亩林地 富顺男子被判3年缓刑4年

2018-10-16 19:24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段琪琳   责任编辑: 马兰

10月15日上午9时,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福善镇失火案在富顺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富顺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林业局、环保局、森林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及当地村民代表参与旁听。

成都商报记者从庭审中了解到,2018年3月9日,富顺县福善镇阳升村刘某某在农耕时,因焚烧荒草不慎引发山火,造成40余亩林地严重焚毁。富顺县森林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富顺县人民检察院以刘某某涉嫌失火罪向富顺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被告人刘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并承诺在其能力范围内自愿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经审理,富顺法院环境资源专项审判合议庭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自首情节、取得大部分被害村民的谅解且系初犯等因素,当庭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作案工具打火机一只予以没收

承办法官介绍,本案焦点在于因失火造成的林业资源破坏该如何修复。开庭前,富顺法院环资审判负责人彭文波与县森林公安局、林业局及福善镇政府分管领导、人大代表、林业专家等相关人员一同前往案发现场,就该案的环境修复问题开展了实地调查研究,具体补栽补种树苗的数据正在进一步测算中。

张婧 曾维娟 成都商报记者 袁伟

原标题:失火焚毁40余亩林地,富顺男子被判3年缓刑4年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本日 本周 本月
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