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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体群众参与 邛崃创新举措重建成效显著(2)

2015-04-15 18:25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邛崃市农村住房重建全面完成,194个灾后重建项目累计完工176个,累计完成总投资130.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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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住房优先 提升城乡形态

顺应当前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态势,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住房重建,全面提升受灾镇乡整体面貌和公共服务水平,让群众早日住进幸福美丽新居。

坚持异地安置和原地重建相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以人为本,改变传统的灾后原址重建方式为异地安置和原地重建相结合,通过实施土地综合整治,积极探索有偿退出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等方式,引导农民向城镇转移、向新型社区集中,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灾后重建完成后受灾乡镇的城镇化率将提高到80%,比灾前翻了一番。一是探索有偿退出宅基地和跨区域安置,引导农民向城镇转移。坚持自愿、有偿原则,建立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引导农民向城镇转移。制定有关政策,合理确定宅基地退出补偿价格,依据宅基地实际面积,按30万元/亩的价格进行补偿,鼓励农民在县城、火井、平乐、羊安等四个城镇购房居住。目前,邛崃市有284户农户通过有偿退出宅基地,实现了向城镇转移。把住房重建与实施土地综合整治相结合,积极引导农民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探索跨乡镇、跨村组异地安置,引导受灾农户到场镇社区建房居住。目前,受灾场镇(含非建制二级场镇)规划建设的18个场镇集中安置点已基本建成,可实现1.22万户、4.27万人转移进镇。其中:跨乡镇安置的受灾农户有1105户。二是完善土地权属调整,引导农民向新型社区集中。在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中,完善土地权属调整,引导农民向新型社区集中,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目前,规划建设了24个新农村综合体,将安置农户0.28万户、0.99万人。三是加强指导和服务,支持农户原址重建。加强对原址重建户住房重建的指导,严格按照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并加强监督检查。积极为原址重建农户提供施工图等服务,邛崃市有原址重建户608户,占灾后重建户的12.09%。同时,因地制宜推进林盘整治、小院并大院,加快新农村建设。另外,采取对口帮扶、担保贷款、民政救济等方式,优先解决贫困户的住房重建。

坚持整体提升和差异化配置相结合,全面提高灾区公共服务水平。围绕新型城镇化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适度超前、满足需求”的原则,加大对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在全面提升公共服务配置水平的同时,探索差异化配置,推进公共服务城乡均衡。以群众需求和产业发展为导向,适度超前地规划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场镇按“1+28+N”、涉农社区按“1+23+N”、村按“1+21+N”进行配置,在“1+28”、“1+23”和“1+21”标准配置的基础上,实施“+N”的差异化配置。如地灾避难场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游客接待中心、特色文化景观广场等配置,实现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整体提升。探索公共服务配置多元投入机制。强化政府在公共服务投入中的主体地位,整合土地整理资金、场镇改造资金、灾后重建资金12.82亿元,重点对学校、卫生院、敬老院、交通客运站、停车场、农贸市场、自来水供应系统、综合性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进行配套完善。引进社会资金投入,采取公司化运作方式,推行有偿使用制度,“谁受益、谁付费”,收入所得用于维持公共服务项目的有效运行。

坚持财政支持和农民自主参与相结合,推进场镇改造。大力推进邛崃市夹关、高何、火井3个特色镇和临济、道佐、水口等灾区一般场镇的改造和建设,加快商贸服务、基础配套等设施建设和重要节点打造,完善场镇功能,提升整体形象。一是优化提升场镇规划。完成了夹关、高何等6个重灾乡镇和水口、油榨、临济3个受灾乡镇场镇改造优化提升规划。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没有详细规划的一律不批。二是引导一般场镇向特色镇转型升级。将夹关、高何、火井3个乡镇列入成都市重点支持特色镇建设,根据其资源禀赋,差异化定位,夹关为水寨茶乡风情小镇、高何为红色旅游生态小镇、火井为山水温泉小镇。三是多渠道筹集场镇改造资金。整合交通、建设、水务等部门资金,支持城镇建设,9个受灾乡镇场镇改造总投资达6.22亿元,对场镇道路、桥梁、污水处理、自来水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幼儿园、镇卫生院、客运站等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改扩建。四是创新住户参与场镇改造的新机制。制定出台的《关于支持夹关场镇居民住户自主自愿参与场镇改造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在符合规划、不新占用土地的前提下,允许加层,扩大容积率;开展联合审批,简化审批程序;出台优惠政策,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等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住户参与场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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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产业支撑 推进持续发展

将产业重建作为灾后重建的重要内容,同步谋划、同步推进、整体提升,以增强灾区自我“造血”能力为目标,做强灾区产业支撑,促进群众就业增收,努力实现灾区可持续发展。

坚持产村同步重建。一是产村同步规划。将产业发展与村庄建设规划有机结合,按照一村一主业的原则,同步规划农业产业发展。在适合发展旅游产业的重建安置点,在规划设计时植入旅游元素和功能,为发展乡村旅游创造条件。二是产村同步实施。在推进住房重建时,同步推进产业重建。考虑农民集中居住后的农业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同步实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旅游农居,依托夹关镇“沫江山居”安置点,引进专业酒店公司,通过企业租赁建设和“五统一”服务体系,发展 “乡村酒店联盟”,推进产村和谐相融。

推进产业整体提升。一是农业产业重在提升传统农业。着力围绕茶叶、粮经复合、中药材、林竹等四大传统产业的提升,引进一批龙头企业,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建成以夹关镇、临济镇为主的连片茶叶基地近10万亩;以高何镇、火井镇、油榨乡为主的生态蔬菜基地5000亩;以火井镇、南宝乡为重点的中药材基地;以道佐乡、火井镇为重点的20万亩林竹产业生态旅游基地。二是旅游产业重在推进文旅融合。坚持灾区全域景区化理念,推进一三互动、文旅互动。以建设“国家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试验区”为契机,结合幸福美丽新村打造,规划建设特色产业示范线和特色村落示范线,将灾区全域打造成幸福美丽新村样板。按照“串珠成线、连线成片”的思路,整合高何镇红色文化、南宝乡羌文化等资源要素,与平乐古镇、天台山景区互动发展,实现旅游产业整体提升。三是工业产业重在推进加工产业发展。围绕农产品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和提升茶叶、生猪等农产品加工产业。推进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产业重建,促进灾区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同时,实施灾区培训就业特别行动计划,促进灾区群众充分就业,完善就业援助机制,优先解决因灾致贫、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就业,实现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率95%以上。

创新产业重建机制。一是探索“三权分置”,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运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 ,探索解决农民入城进镇后“谁来种地”、“ 怎么种地”的问题。夹关镇按照“自主、自愿、自治”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成立了任坝土地股份合作社,已发展社员93户,入股土地110.66亩。与润华果蔬公司合作组建任坝农业股份公司,共同发展任坝生态农业园项目,带动农户增收。二是探索农地“预流转”和行为担保,防控流转风险。水口镇钟山社区注册成立钟山旅游开发公司,与群众签订土地经营权和林权 “预流转”协议,引进社会资金流转经营。目前已签订承包地和林地“预流转”协议1650亩,已流转295亩,引进建设投资5000万元“四川省青少年科教产业园”项目。同时,引入成都首信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民营)开展土地流转行为担保,承担合同非正常中止带来的损失,防范土地流转风险。三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民抱团增收。邛崃市灾区镇乡已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22家,入股土地1.5万亩。高何镇毛河村寇家湾探索“土地股份合作社+职业经理人”方式吸引60余户农户入股,投资150万元打造“千亩树莓采摘观光园”,预计年收入达10000元/亩。

坚持市场运作,激活要素资源

灾后恢复重建中,中央和省财政下达重建资金包干总数和分类控制数12.14亿元。成都市级财政为邛崃市提供最高20亿元贷款本息补助。在认真抓好各级财政资金使用的同时,坚持主体意识,积极采取市场化手段,多渠道筹集重建资金。

盘活农村产权资源。充分利用农村产权改革成果,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既有效解决了重建资金难题,又拓展了建设用地空间。充分利用中央给予灾区的这一特殊支持政策,鼓励和引导经济发达区(市)县与灾区对接,二圈层区(县)根据各自财力和用地需求,按35万元/亩的价格购买灾区的节余建设用地指标,挂钩项目立项后购买指标的区(县)先预付60%的价款,用于灾区实施重建项目,剩余40%的价款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支付。目前,邛崃市灾区已获批准立项的挂钩项目共计25个,安排结余建设用地指标1.28万亩,可筹集灾后重建资金44.8亿元,通过市级统筹已拨付灾区19.3亿元,有效缓解了灾后恢复重建的资金压力。

挖掘融资贷款渠道。邛崃市以国有土地等资源作为抵押担保,争取农行成都分行、成都农商银行、成都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灾后重建,目前已融资贷款约40亿元。引导群众利用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向成都市小城投公司融资5407万元,实施群众需要和期盼的村级公共服务项目。

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支持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灾后重建,充分调动合作社、企业等积极性。立足优势资源,着力抓好招商引资项目包装和宣传推荐,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灾区。加强已签约项目对接跟踪服务,确保项目尽快落地。目前,已引进社会资金实施重建项目35个,总投资12.4亿元。其中启动34个项目,完成投资2.8亿元。

坚持群众参与,共建美丽家园

充分尊重民愿,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灾后重建全过程,激发灾区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用自己勤劳的双手重建美丽家园。

搭建“三个平台”。完善村组议事会、搭建土地综合整治议事会、搭建住房重建议事会。在进一步完善村组议事会的基础上,突破村(社区)、村民小组范围,以项目和事项利益相关人员为主体,通过规范选举成立土地综合整治议事会和新村建房议事会,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乡镇成立镇土地整治议事会,负责讨论涉及土地综合整治、新村建设等相关事宜。重建安置点组建住房重建议事会,采取“农民主体、统一规划、联合建设”的方式,负责重建安置点建设中的有关事务。目前,灾区建立了土地整理项目和住房重建议事会32个,成员632人。充分发挥了农民群众主体作用,保障了群众利益。

参与“三个环节”。发挥灾区群众主体作用,让受灾群众全程参与重建。一是参与规划设计。规划编制时,组织建房议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群众代表现场踏勘,广泛征求并合理采纳安置点选址、户型设计、房屋布局等方面的意见,让重建规划体现民意、符合实际、群众满意。二是参与监督管理。建房议事会议定产生建房施工队伍、价格;建房监事会和群众代表全程监督规划实施、资金使用、建材选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并定期向群众通报重建信息,公示重要事项;对住房建设、补贴发放等事项实行民主监督,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手续完备、阳光操作。三是参与住房分配。分房方案由建房户全体大会讨论通过并公示,并在公证处的全程公证下,现场抽签确定房号,确保群众对分房全过程无异议。

探索“三种机制”。灾后重建中,一是跨区域建立安置点党支部。党员接受联合党组织和原村(社区)党组织“双重管理”,过“双重”组织活动。联合党支部在指导安置点自治组织开展公共服务和公共事务管理,引导安置点群众逐步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灾区组织13支党员志愿服务队开展70多次“菜单式”服务,同时建立“四联三畅两评”“夜访夜谈”等机制,收集群众意见,畅通沟通渠道,解决矛盾困难。二是建立自主管理机制。出台安置点管理指导意见,引导群众成立业主委员会,加强安置点卫生保洁、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等管理。制定村规民约,加强对农民的教育,提升综合素质,完善安置点管理。三是引入物业管理机制。运用市场化方式,采取业主自治管理为主,专业化物业管理为辅的模式,采取群众缴纳多少、财政补贴多少的方式,连续3年对安置点管理费用进行补贴,逐步培养安置点群众“花钱买服务”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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