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营山县妇女李云芳,认为打工收入太低,一直盘算着挣钱捷径。为此,她在两年间自制了80余万元假发票,并对外出售,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
4月15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南充市营山县人民法院获悉,因出售非法制造发票罪,李云芳被有期徒刑1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李云芳今年43岁,是营山县朗池镇人。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她一直没有稳定工作,只能偶尔在建筑工地打打零工,每个月收入1000多元。一次上街买菜途中,她意外发现,在路边的电线杆上有一则“代开商业发票,零风险高利润”的广告。这让她感觉“商机”来了,为此,她拨通广告上的联系电话,向对方咨询假发票的制作流程。
经过联系,从对方手里购买了一整套工具,开始在家自己制作假发票。
根据统计,在两年时间内,李云芳先后通过各种渠道,出售国税、地税、商业报销、建筑专用发票等发票149份,涉案金额为823424元。通过售卖假发票,她个人获得“中介费”4万多元。
2013年7月18日,李元芳因涉嫌犯虚开发票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近期,营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以出售非法制造发票罪,判处李云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钟灿 实习记者 王林)
原标题:卖80余万假发票 营山妇女获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