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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刑事案件卷宗数字化 律师查卷可拷贝

2015-04-23 08:06   来源: 四川日报   编辑: 许雯   责任编辑: 马兰

本报讯  “准备在成都待一周,没想到只用了15分钟。”4月22日,郫县检察院案件管理接待中心,来自阿坝州小金县四川金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廖健拿到了刻在光盘里的电子卷宗,她说,以往到成都查阅纸质案件卷宗至少需要一周的时间,如今通过拷贝的原始卷宗电子版,可以随时查阅。

4月22日,记者从成都市检察院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成都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推进刑事案件卷宗数字化工作相关实施办法,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推行刑事案件卷宗数字化,7月1日,成都将全面实现公安机关查办刑事案件电子卷宗的同步移送。“有了电子卷宗,律师在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随时可以到检察机关申请阅卷。”成都市检察院案管办副主任王沿琰说,律师依法可以查阅案件原始卷宗,但纸质卷宗只有一套,承办案件检察官自己要看,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检委会委员在讨论审核案件时也需要查阅卷宗等,律师的阅卷时间相对有限。

对检察院办案人员本身,电子卷宗提升了办案效率。“这件交通肇事案17日接到,23日就可以移送法院。”郫县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张珏琼说,以往这样的案子给的审查起诉期是1个月。电子卷宗对案件相关信息进行了编目,办案人员可以更方便查阅案件信息,“办案人员的工作效率提升30%以上。”王沿琰分析。“电子卷宗一经上传,便无法修改。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提出了更高要求,有效规范司法行为。”王沿琰说,这项举措实现了侦查人员执法办案过程“网上留痕、全程记录”,倒逼公安机关严格卷宗规范管理,同时,检察机关能够对案件的流程进行监督,律师通过可查阅的电子卷宗起到监督作用,提高了司法透明度。

目前,成都市检察院已经与成都市中院达成了刑事案件电子卷宗移交意向,刑事案件电子卷宗将在公安、检察院、法院之间实现同步移送和交互,为成都市公、检、法三机关建立电子卷宗数据共享平台提供了可能。

原标题:成都推进刑事案件电子卷宗移送 律师查卷以后可拷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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