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1、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志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措施以及保障条件等内容。
3、应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各工种(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张贴或以其他方式,方便劳动者了解,提示劳动者遵守。
5、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原标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