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1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我妈是我妈”句式在这个5月是彻底的火了,今年4月,北京的陈先生出国前被要求出具一个“我妈是我妈”的证明,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哗然。不过,在这个被称之为笑话的证明还没有被大家消化干净的时候,又有民众遭遇了“奇葩证明”。其中,宁国的刘大爷因为想出售在合肥的一套门面房,被要求证明“我老婆是我老婆”,而安庆打算买新房的张女士,则被要求证明自己结婚前是未婚。
而在5月6号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在讨论确定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时,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还痛斥了某些政府办事机构给老百姓办事时设“障碍”、设门槛儿。那么,究竟有没有必要证明“我妈是我妈”?类似这样的程序又能不能简化?
在“我妈是我妈”这条新闻火起来之后,越来越多人发现,自己也经历过类似的情况,比如今天最新的一条新闻说,成都两位90多岁的老人为了证明婚姻关系,多次辗转往返于民政部门、公证处和街道,最终找熟人才开出一份证明。很多人困惑,为什么要证明“我妈是我妈”、“我爱人是我爱人”?
问题1:证明“我妈是我妈”究竟有没有必要?
南京市公证处工作人员陈先生介绍说:“我妈是我妈”,学名“亲属关系证明”:
陈先生:家庭内部父母子女关系非常的清晰明了,但是对于外部来讲两个人怎样来断定他们的关系,那需要一个周严的法律上面的一个证据的堆砌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才可以,所以法律层面的证明,和社会伦理方面的证明完全不是一回事儿。
问题2:哪些情况下,需要证明“我妈是我妈”?
南京市公证处工作人员陈先生说,亲属关系证明一般都是在涉及重大事项时才被需要:
陈先生:在我们的日常工作当中涉及到亲属关系的有可能就是出国移民或者出国留学,应外国政府的要求,需要做一个亲属之间的关系的证明,这不是完全强制性的,另外在一些涉及到重大财产或者法律关系的时候,也是需要这个证明的,这个证明是给第三人的。
这种重大财产或者法律关系,指的一般为涉及房产信息变更、遗产的查询和继承等方面。此外,涉及到未成年人的业务办理或者涉及到户籍变更等特殊事项时,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
原标题:破解“我妈是我妈”式证明尴尬:举证倒置 共享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