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3:亲属关系应该怎么证明?
这个问题换句话说,在我们手头常见的文件中,哪些是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直接拿来证明的?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介绍:
岳屾山:在法律上来讲的话,像医学出生证明像户口本儿或者说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都可以证明亲属关系,医学出生证明上面会记载生父生母,或者是独生子女证,因为这些都是国家机关出具的文件,都具有证明力的。
问题4:其他国家和地区是否需要证明“我妈是我妈”?用什么证明?
实际上,亲属关系的证明,并不止在我国需要,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同样被需要,长期定居澳大利亚的刘小姐说:
刘小姐:做亲属关系公正一定是需要的,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最直接的材料就是出生证明,每个人都有出生证明,上面记载谁是他的亲生父母,这个(方式)在英联邦国家都认可的。
另外,在美国,如果涉及到遗产继承,继承人与死者是父母子女关系的,要提供出生证明书;在我国台湾地区,身份证上会直接标明配偶、父母等信息,出具“我妈是我妈”的证明,更加容易。
问题5:如何让我们的程序简便?
在我国,由于医学出生证明是在1996年才开始使用,显然,在此前出生的人都没有这样的证明,而且在许多“摊上”要证明“我妈是我妈”的人看来,很多时候,也不是依靠户口本就能证明那么简单,此前被李克强总理提到的陈先生,需要从北京回到江西老家查户口底簿,才能办理亲属关系证明。其实,对于“我妈是我妈”的吐槽,并不是在亲属关系证明本身,更多的是针对行政审批繁琐和复杂的过程。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王满传认为,解决百姓“办事难”,从短期来说,可以考虑推行举证倒置:
王满传:有些证明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你就不需要(让老百姓再做),关键就是怎么样让老百姓比较简单。如果他说我们俩是夫妻,我们俩是(父母),人家拿了户口什么的,你有怀疑,那你要什么你自己去调查,不能让人家去证明。
而从长远考虑,信息联网互通必不可少。
王满传:建立一个公共的共享的信息平台,一个地方证明了他那个信息平台是共享的,他一查就查到了,不需要你来回飞去证明。
原标题:破解“我妈是我妈”式证明尴尬:举证倒置 共享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