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合肥5月15日 5月15日下午,人民网安徽频道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当天,安徽蚌埠于英生杀妻冤案真凶武钦元强奸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武钦元构成强奸罪,被判死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武钦元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和被害人韩某发生性关系,并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构成强奸罪。武钦元在发现韩死亡后,为掩盖罪行,又用菜刀切割韩的颈部,并用引爆液化气罐的方法试图彻底毁灭现场,其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武钦元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6年12月2日,蚌埠女子韩某在家中被人杀害。当地警方认定韩某丈夫、时任蚌埠市东市区(现龙子湖区)区长助理的于英生有重大嫌疑。当年12月22日于英生被逮捕,后被蚌埠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于英生一审后上诉,经安徽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2001年终审裁定生效后,于英生和其父亲相继申诉。
2013年5月31日,安徽省高院对该案立案复查。当年8月13日省高院对此案进行再审公开宣判,撤销原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宣告于英生无罪。
案件一审宣判后,人民网安徽频道立即联系了曾坐冤狱的于英生,“今天上午,我们兄妹三人就从蚌埠专程赶到芜湖,旁听宣判。”于英生说,他们一家对此案一审的判决结果表示满意,“这彰显了法律的正义与尊严。”
于英生表示,目前,他的生活已经逐渐正常起来,开始尝到了久违的幸福滋味。(记者 苗子健 常国水)
原标题:安徽蚌埠“于英生杀妻冤案”真凶一审获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