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0岁的陈永涛是成都市蒲江县西来镇远近闻名的“大人物”,他是妻子心中的“情义丈夫”,更是百姓眼中的“敬业所长”。
陈永涛从1987年开始在蒲江县高桥乡政府工作,2006年担任西来镇司法所所长。由于基层干部人手不足,全所就只有陈永涛一人,既是“将”也是“兵”。在这个岗位上,全镇的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基本上是他这个“光杆司令”来完成。
“全所上下,就我一个人。工作任务相当繁重,没有人帮忙。去年所里多了个人后还好点,最起码担子要稍微轻些了。”陈永涛说,现在的调解工作是越来越不好做了,最多的时候要跑七八个来回。村上的老百姓有时候一激动起来,他也不管你什么法律不法律,只想让你按他的意思把事情给办了。
2010年,陈永涛的妻子患上了类风湿关节炎,从此无法站立,女儿远在异地,生活不能自理的妻子全靠年事已高的父母照顾。一边是繁重的家务,一边是全镇堆积起来亟待解决的矛盾纠纷,陈永涛开始起早贪黑,有时父母身体不适,他不得不带着妻子去上班,走村入组,车子不能去的乡间小道,他就把妻子背在背上继续前行。
短短2年时间,陈永涛体重从150斤减到115斤,掉下去的是肉,涨上来的却是群众的呼声。2012年5月,柑橘经纪人李某到西来镇大田村姚某家购买柑橘,双方约定在摘果时将较高的树枝锯掉进行采摘。由于李某未向采果队讲清楚姚某柑橘的范围、界线,导致误摘了王某的柑橘30株,并将柑橘树毁坏。王某得知后非常气愤,用自家的大卡车阻挡公路,扣下购买柑橘的运输车。
陈永涛回忆,他赶到现场时,已聚集了近百人,争吵不断,一片混乱,矛盾随时可能激化。陈永涛马上安抚各方的情绪,并就误摘和毁坏的柑橘树进行现场查看和统计,还找双方当事人及群众了解情况。
查清事实后,他进行责任划分,认为李某没有向采果队员讲清楚姚某家柑橘的范围和界线才导致了此次误摘,给王某造成的损失赔偿,应由李某承担。他将处理意见交现场群众评议,现场群众一致认同。经现场评估,李某一次性赔偿王某损失费6800元,在场的群众纷纷拍手称道,认为这起纠纷的调解,不仅广泛吸收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而且还给在场的群众上了一堂深刻的法制教育课。
原标题:走村入组调纠纷 两年瘦了35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