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
“嵌入式”普法 法治氛围渐渐浓
厉行法治,普法先行。崇州市自实施“六五”普法工作以来,以法治城市创建、法治文化建设、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建设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全面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通过“嵌入式”普法,如今整个崇州市法治氛围日益浓厚,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逐渐提高。
针对性普法 让法治宣传入脑入心
对青少年普法采用送法进课堂、为城乡居民编排法治文艺节目、针对企业人员则采用菜单式普法……崇州市在对重点人群进行法治宣传与教育工作时,充分考虑各群体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用他们最能接受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使法治宣传入脑入心,形成了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让青少年在课堂 用活动接受法治熏陶
“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最有效的是营造法治氛围,让他们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的熏陶,从而感知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用好法律。”崇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为此,崇州市推出了法治教育进课堂,开展了“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各中、小学校建立了学校法律顾问制度、设立法律诊所,开展“平安学校”“平安年级”“平安班级”创建活动。此外,崇州市还建立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中小学生在基地接受法制史、安全、黄、赌、毒等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
五年来,崇州市开展青少年学法守法宣誓1200余场次,开展了法治主题赛课650节次、法治小报评比2170余次、法律知识竞赛890余次、法治书画展470余场次、法治报告6480场(次),受教育学生达100%。“通过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中小学生遵章守纪、知法守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形成了良好的学风和校风,就连未成年人的家长通过‘家长学校’的法治教育培训,也增强了依法管教子女、依法维护子女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该负责人说。
看法治文艺节目 让群众同时接受普法
“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才能形成学法用法的热潮。”崇州市通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城乡居民的文化水平、道德修养和法治观念。
在崇州市桤泉镇荷风水村小区活动着一支队伍,他们在为当地群众提供各种社工服务的同时,巧妙地将法治理念融入其中,让广大群众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感知法治、感悟法治。“我们在为群众提供健康饮食讲座时就会穿插一些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知识,在调处家庭纠纷时会借机给群众讲解婚姻、老年人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这样群众易于接受,达到的效果自然也就比散传单、张贴标语好得多。”荷风水村的四川光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简勤说。
此外,崇州市组建了法治文艺小分队,以文明交通、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社会热点为题材并以快板、小品、双簧等形式自编自演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节目,在村民集中居住区广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他们还给村民放映与法治宣传教育有关的微电影,深受村民欢迎。
开展菜单式普法 对企业人员法治教育
据了解,崇州市以“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工地”为载体,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劳动者进行法治宣传与教育。
“我们分类制定了针对性强、贴近企业实际的‘送法’方案,开展菜单式送法活动。”据介绍,崇州市组织普法讲师团和邀请法学专家,在各企业举办《公司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治讲座。崇州市还建立1个乡镇司法所联系1个企业的工作机制,要求进驻工业园区企业落实“五个一”即有法治大讲堂讲堂、一本法律学习书籍、一次集中讲法治课、有一次法律知识书面答题活动、管理人员有一次集中法律知识学习活动。
五年来,崇州市共举办企业管理人员、工人及农民工法律知识培训12100场次,受教育人员达45万余人次。
遵地方特色 建多样法治文化阵地
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崇州市以丰富的形式将法律元素融入其中,在全市建设了一大批有特色、群众乐于接受的法治文化阵地,使法治宣传教育真正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形式多样 群众乐于接受
在成温邛高速白头出口不远处,老远就可以看见一个广告牌上写着一个古代“法”字的古汉字。原来,崇州市白头镇在法治文化阵地的建设中,创新宣传形式,用这一生动的古汉字吸引群众目光,激发群众交流、讨论的兴趣,从而让“法”字在广大群众心中留下深刻印象。“这一创新性的法治文化阵地的宣传形式的确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大家都在讨论这个字到底是什么字,曾一度成为镇上以及过往群众热议的话题。”白头镇有关负责人表示。
“白头镇的做法只是我们创新法治文化阵地的一个缩影,在全市类似这样的形式还有很多。”崇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比如三郎镇开展的巡回法庭进小区、在小区内现场召开公判大会审理案件、投放法治微电影等。三郎镇市民李勇告诉记者,看完法治微电影《下班买菜与工伤》后,自己和亲人对依法依规办事的观念更强了,很想多了解一些类似的法律知识。
同时,崇州市还抓住名言警句、顺口溜等容易被群众记住的特点,将那些比较生硬的法治宣传语言改编为名言、警句、格言以及顺口溜等,通过各种形式增加法治文化阵地的亲民性色彩,向群众宣传法治意识、法治理念。如今,“讲法治,保平安,共建美好家园”“人生行万里,法律记心间”“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等通俗易懂的法律名言、警句装点在全市各乡镇(街道),街头、村(社区)与环境融为一体,贴近生活,群众乐于接受,法治的理念在崇州已经家喻户晓。
针对性强 阵地特色鲜明
“法律知识太有用了,帮我们解决、避免了许多在土地流转方面的纠纷和问题。”记者在桤泉镇群安村采访时群众说。桤泉镇在打造法治文化阵地时,充分结合当地流转土地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流转土地,依法解决土地流转纠纷,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桤泉镇是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这里大部分的农户都将自己的土地流转出去了,曾经也出现过不少的土地流转纠纷。我们考虑到群众有需要,也很愿意接受这方面的法律,所以就在宣传阵地的建设中突出了这一点。”桤泉镇副镇长、武装部部长牟崇文说。
不同的地方特色、亮点不一样,法治文化阵地呈现的形式也应该不一样。崇州市结合不同地区不同特色,将原来的天涯广场升级打造成为全新的法治文化广场,在滨河路东沿线一带打造了4个法治文化景点等,既达到了宣传法治文化的目的,又为这些地方增添了新的元素,提升了品位。 本报记者 黄燕 文/图
蒲江
用“乡音”打破阻碍
方言普法节目“真”“亲”
本报讯 (记者 晨迪) 在普法过程中,空洞的法律条文,深奥的专业术语是阻碍法律“进乡村”,为广大普通群众接受的瓶颈。蒲江县司法局以法治案例宣讲为突破口,通过群众自己或身边的具体事例教育人、感染人,有效提升了法律进乡村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据悉,原创普法视频《举案谈法》就是将精心遴选出的法治典型案例搬上荧屏的创新形式。
“《举案谈法》由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实务工作经验的律师、法官、检察官等以实例讲授。案例所涉及的法律知识都是群众日常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而又混淆不清的。我们把‘以案说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形式,根据辖区群众实际需求,认真筛选、编制的案例更有针对性。”《举案谈法》栏目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视频不拘泥于传统的一板一眼地宣讲和字正腔圆的普通话,用蒲江“乡音”讲授案例,生动之余更利于群众理解。
“有人以为借款与欠款是一回事,因此,本来是借款给对方,却收下对方出具的欠条,结果呢?错收了条子,损失了票子,还为输了官司觉得伤了面子。我们根据这种情况,拍摄了一部相关案例的视频。”视频中,王女士诉称,三年前,刘先生向其提出借款,自己当时以为借条、欠条一回事,在收了刘先生写的欠条后,就把钱给了他。后来,王女士找刘先生催款,刘先生却说“欠条失效了,不还钱”。一气之下,王女士便将刘先生告到法院。庭上,法官分别就欠款事由询问双方,刘先生表示:“原告是个老板,应该懂得起借款和欠款是两回事哈,如果是借款,她肯定要喊我写成借条嘛。”最终,因王女士无法证明9000元是借款,只能以欠条为据认定为欠款,被驳回了诉讼请求。随后,律师详细解释了案例中的焦点问题“借款与欠款诉讼时效的区别”,法律规定,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出具欠条之日的第二天起算。如果把条子上的“欠”字换成“借”字则会判令被告在规定期限内返还借款。因为,法律规定,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
截至目前,《举案谈法》已经拍摄了10余集,涉及“电信诈骗”“定金与订金的差异”“打官司的秩序”等群众关心的普法、学法、用法热点难点问题,在群众中获广泛好评。
青羊区
学法用法基地 法律服务一条龙
司法行政职能 下沉社区暖民心
推动“法治社区”的建设,直接关系到基层法治工作的成效。
在普法工作中,青羊区结合社区实际,经过调研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在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中,将法治教育、法律服务、基层治理、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推出便民利民举措,打造了西御河市民学法用法服务基地,创新建立了“522111”法律服务模式,切实将司法行政职能下沉到社区,达到了接地气、暖民心的良好社会效果。
法律服务之家
百姓的“一站式”服务基地
位于青羊区西华门街46号的西御河市民学法用法服务基地,被周围的老百姓亲切地称为“法律服务之家”。
家住青羊区八宝街附近的周老太,曾两次带着10岁的孙子来到这个基地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园地,对于这个基地,周老太评价很高:“我是在一次纠纷调解中知道这个基地的,发现这里设施相当齐备,还有图书室,很适合我们这些社区老百姓了解法律知识!以前纠纷调解、法律服务工作室、普法园地都是分开零散的,真的记不起哪个在哪里,但是这个基地把我们能想到的法律服务都集合到一起,对我们来说,很容易记住,也想得起。”
基地中的国浩律师工作室,平时要接待许多群众的法律咨询,而群众信任的最重要原因,因为工作室里有国浩律师事务所派出的一流的律师团队坐镇,为居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直接对接有需求的居民,进行免费案件分析。除此之外,根据企业、社区、学校等的特点和需求,工作室分别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
说到“心理咨询”,不少社区群众总觉得这是影视剧里才有的高端服务,而西御河市民学法用法基地中的“张谦心晴工作室”,就为群众带去了由四川高级心理咨询师张谦带领的专业团队,为居民提供免费心理咨询服务。工作室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活动评估和心理干预,对有心理疾病的人员及时进行辅导、治疗,帮助其恢复信心,重返社会。
工作人员介绍道,这个基地的构成是“522111”模式,也就是五室两站两平台一堂一院一园,包括“五室”——国浩法律咨询工作室、刘琪调解工作室、张谦心晴工作室、法治图书室、法治教育电教室;“两站”——法律援助及公证工作站(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两平台”——24小时法律服务时时通免费平台、法律志愿者服务平台;“一堂”——法治大讲堂;“一院”——法治影院;“一园”——青少年学法用法园地。基地着眼于为群众服务的功能,着力于主动性、参与性、互动性和体验性,“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让群众感到方便又快捷。
检察官勤上门
法律服务立足基层
在青羊区,不少社区群众发现,社区除了社区律师,还多了一位检察官来一对一联系,有时候,检察官还主动上门倾听居民的需求,向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定期还会回访,平时显得有些“神秘”的检察官们,受到了大家的欢迎。据了解,这是青羊区建立起的执法部门进社区工作机制。
记者从青羊区司法局了解到,近年来,青羊区通过主动转变工作职能,将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将力量下沉到社区,将法律服务主动送到基层群众身边。青羊全区已经建立完善了社区、街道、区级的法律援助工作点、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大厅的“三维”法律援助体系,建成了“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针对辖区特殊人群和弱势群体,青羊区还创建了“新起点”社区矫正教育学校和“新起点”技能培训基地,免费培训专业技能,为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实现就业创造良好基础。同时,青羊区成立了由20名优秀律师志愿者组成的“青羊区律所联盟志愿者服务队”,为社区20名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提供一对一帮扶。
增群众认同感
基层法治文化设施寓教于乐
在建设法治城市的进程中,不少法治文化休闲设施诞生了,如何让这些设施真正发挥作用,青羊区将不同群体、行业、年龄的差异性进行比较,以阵地、影院、图书等多元化方式,寻求共鸣,增强实效。
在西华门社区,青羊区因地制宜地建设了法治文化走廊、西华门宪法文化墙等法治文化景观,目前,青羊全区共打造了东坡法治广场、法韵金沙法治文化走廊等30处法治文化景观,将法治宣传内容固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艺术景观,增强了居民学法用法的代入感。
青羊区由社区居民自发组建了文艺小分队,自主编排法治文艺节目,区上指派专业的法治指导员进行辅导。目前,全区共组建了82个文艺演出小分队、689名社区法治宣传志愿者,以及2000余人的社区法治队伍,为辖区居民提供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维护社区稳定和生活帮扶,使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为了让法治文艺作品贴近生活,青羊区群众将自己对法治的理解和对法治的追求创作成形式多样的艺术作品,如群众自编、自导、自演了《法治青羊之歌》,创作了《海的那边》《 小熊维尼》等2部法治微电影、10部法治微纪录片,同时,还开展了“法治演员大PK”,“十四岁守法典礼”“成人守法宣誓”等活动,增强了群众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认同感。
青羊区依托社区青少年托管班,建立了青少年学法用法园地,通过创作法治漫画、完成法治作业、开设模拟法庭和巡回法庭、创编法治太极操等方式,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感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和启迪,提高了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2014年,青羊区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称号。调查中,青羊区居民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位居全市第二,群众法治宣传队伍3377人,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法治已经成为老百姓的一种生活方式。
“虽然,我区的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群众日益多元化的法律需求仍在增长,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扎根基层。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青羊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本报记者 王虹 文/图
原标题:普法与群众零距离 全民法治意识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