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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反家暴法草案

2015-07-30 10:11   来源: 新京报   编辑: 廖雅莉   责任编辑: 马兰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扩大公共产品供给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确定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政策措施,打造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新支点;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综合新华社电

1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城市建设重心向地下转移 逐步消除“马路拉链”等问题

会议指出,针对长期存在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落后的突出问题,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在城市建造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电、给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地下综合管廊,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民生工程,这可以逐步消除“马路拉链”、“空中蜘蛛网”等问题。

分析人士称,这一创新之举意味着城市建设重心从地上设施建设向地下设施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转移。

会议确定,各城市政府要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在全国开展一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示范;完善管廊建设和抗震防灾等标准,落实工程规划、建设、运营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接受社会监督;创新投融资机制,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

2 旅游投资和消费

放宽旅游租车等 互联网+新业态准入

会议认为,通过改革创新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对于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增加就业和居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要改善旅游消费环境,支持加强中西部地区支线机场、连通景区道路等建设,规范旅游市场价格和经营秩序;要发展个性化、特色化乡村旅游,支持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通过乡村旅游自主创业。

要放宽在线度假租赁、旅游租车等“互联网+”新业态的准入和经营许可,推动各地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要加大政府投入,鼓励采取PPP等模式投资建设和运营旅游项目,拓宽旅游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

3 反家暴法草案

设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明确社会组织等各方职责

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草案按照预防为主、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对加害人出具告诫书、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等,明确了政府、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和学校、医疗机构等各方职责,并设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切实保障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儿童权益。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原标题: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反家暴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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