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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18岁男子为情自杀未遂 被救下后遭拘留10日

2015-08-02 16:09   来源: 四川在线   编辑: 喻倩媛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在线巴中消息 31日,晚上9点50分,巴城一名18岁小伙陈某为情所困想不开来,到巴城东门大桥中部欲跳桥,引无数市民前来围观,民警苦劝两个多小时,都挽回不了小伙子“自杀”的决心,只得乘其不备突袭救援。最终,陈某被成功解救,但是,却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治安拘留10日。

据了解, 晚上9点时50分, 一名年约20岁的青年男子站在巴城东门大桥中不桥栏杆外,情绪很不稳定。公安民警接警后赶往现场安抚该男子情绪,并第一时间联系消防和谈判专家,不久消防队员赶到现场乘坐救生筏来到桥下以备不测,同时谈判专家也赶到并保持距离对该男子进行劝导。    

民警与男子交流得知,跳桥原因是与女友决裂,想不开想跳桥自杀。警方找来该男子女友付某对其劝解,但该男子依旧不愿下桥。民警与其女友两个小时的劝解并没有挽回该男子“想死”的心。直到8月1日凌晨15分左右,民警观察发现该男子体力或许已经透支,一名便衣民警,趁该男子背向人群的机会迅速上前将其抓住,旁边民警见机一拥而上将其救下。    

据现场民警介绍,轻生男子陈某今年18岁,家住巴州区化成镇。陈某与其女友付某是初中同学,两人高一时候确立关系,但交往不久付某感觉两人不合适于是提出分手,陈某不甘心于是一直纠缠付某。7月31日晚,付某因无法忍受陈某骚扰而报警,派出所出警并对其进行了教育,心灰意冷的陈某之后跑到巴城东门大桥欲跳桥自杀,幸得民警及时解救。

据悉,虽说陈某被成功救援,但期间拒不听从民警劝告,时间长达2小时,引起市民聚集围观,严重影响东门大桥交通秩序,其行为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面临治安拘留10日。(四川在线记者 朱荣杰)

原标题:巴中18岁男子为情自杀未遂 被救下后遭治安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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