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用17年时间才等来沉冤昭雪的黄家光,获得了160余万元的国家赔偿。赔偿金到账后,黄家光找人打了两件重达70克的金饰:大金戒指、粗金链子。从“罪犯”到“土豪”,一年来,给黄家光提亲的媒婆踏破了门槛。
因冤假错案而承受牢狱之灾的人们,在获得用自由换来的高额国家赔偿之后,究竟是如何应对外面这个复杂的“花花世界”的?
佘祥林:远避熟人,远离是非
佘祥林,湖北省京山县人。1994年1月,佘妻张在玉因患精神病失踪,1998年佘祥林因涉嫌杀害妻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05年3月28日,佘妻突然回到京山。佘祥林在被关押11年之后无罪释放,并获得国家赔偿90万元。
佘祥林拿到赔偿款后先治病,因为从看守所出来后,他出现了眼底神经性萎缩。
佘祥林还为年迈的父亲盖起了三间新瓦房。
现在,佘祥林已经离开了老家湖北京山县,带着女儿前往200多公里以外的宜昌,远避以前的熟人,送女儿到宜昌读中专。他在长江边买下了一套房子,选择隐没于市井,远离是非。“想尽量远离这个纷杂的社会,”佘祥林这样解释他为什么把房子选在最高层。
赵作海:投资血本无归 花光65万赔偿
赵作海,1952年出生,被称为河南版“佘祥林”,1999年,因同村赵振晌失踪后发现一具无头尸体而被拘留。2010年4月,“被杀者”回村。同年5月,赵作海被无罪释放,并获65万元国家赔偿。
此前,赵作海因用尽国家赔款而重回公众视野。2010年7月,大儿子结婚,赵作海花掉6万元,之后大儿子“偷拿”14万,2012年4月开旅社损失4万,2012年陷入传销组织,损失17.5万元,2014年11月,赵作海夫妇投资的担保公司倒闭,前后共40余万元投资款,血本无归。
2015年7月,63岁的赵作海与多位投资者一起讨债,在与人交涉过程中,受伤住院,靠着他人接济才凑齐医药费。其妻也不堪非议,打算离婚。
原标题:获得国家赔偿之后,冤案当事人做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