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四川省将加大力度进行政策扶持。近日,四川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税费、财政、金融、返乡创业园建设等多个方面,为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降低了门槛,提供了扶持。
据了解,《意见》的出台一方面是要激发农民工、农民企业家等人的返乡创业热情,发展“归雁经济”;另一方面,也对解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等社会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未禁止的行业领域
对返乡农民工一律开放
首先,为了降低返乡创业门槛,扩大经营范围,《意见》提出,“凡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开放”。对于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性工程和项目,可以采取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创设的企业,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
在返乡创业税费优惠方面,为了减轻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的税费负担,《意见》提出,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农民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此外,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还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政府性基金,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此外,为了降低创办企业运营成本,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办的企业,若招用了就业困难人员,还可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领办劳动密集型企业
创业担保贷款最多200万
返乡创业融资难融资贵,是返乡创业者最担心的问题之一。不过,《意见》给出了解决方案。
根据《意见》,四川省将探索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林权等农村产权纳入融资担保抵押范围。《意见》还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两年,财政部门将按规定贴息。贷款期满可展期一年,展期不贴息。
对于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领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属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还可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四川省还将大力扶持返乡创业园区建设发展。对整合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可安排相应的财政引导资金,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返乡创业园区建设奖补等方式给予政策支持。而为了鼓励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入园创业,《意见》提出,可以租用园区内的国有土地和标准厂房,也可按弹性年期出让或“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方式用地,降低一次性支出成本。
成都商报记者 王垚
原标题:返乡农民工领办企业 创业担保贷款最高2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