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国务院8月17日印发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管理办法规定,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同时,国有重点企业改制、上市,养老基金可以进行股权投资。
发布内容
可投资重大工程和国企改制
办法规定,养老基金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债券,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养老金产品,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股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同时,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养老基金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参与投资。国有重点企业改制、上市,养老基金可以进行股权投资。
其中更引人关注的是,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此外,办法还规定,养老基金不得用于向他人贷款和提供担保,不得直接投资于权证,但因投资股票、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等投资品种而衍生获得的权证,应当在权证上市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
投资运营情况定期对外公布
记者梳理发现,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出台的办法更加侧重安全性、竞争性和公开性等方面。对比来看,正式办法增加规定,养老基金投资严禁从事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关联交易等损害养老基金及他人利益、获取不正当利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贪污、侵占、挪用投资运营的养老基金。同时,国家工作人员在养老基金投资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责任。
正式办法还细化规定,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情况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认真调查处理。另外,要建立健全受托机构、托管机构和投资管理机构竞争机制,提升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水平。
焦点解读
超1万亿资金可投入股票市场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2014年末全国养老基金累计结余3.56万亿,这次办法出台后,基金可以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这类投资资金所占比例上限最高可达基金资产净值的30%,这将可以动用超过1万亿的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投资于股票市场。同时,由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预计也将出台实施,这将进一步增强养老基金的支付调剂能力并扩大基金累计结余规模。
不过,也有专家表示,若根据官方的口径,扣除预留支付资金外,全国可纳入投资运营范围的资金总计或在2万多亿元,按照上限30%计算,则理论上养老金入市的极限值为6000亿元。
实际操作或远低于30%上限
国金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李立峰分析认为,《办法》的出台,主要还是意在长远,对短期市场的影响非常有限。养老金投资渠道更加多元化是养老金未来增值保值的必要条件。养老金在预算中的收不抵支,人口结构压力使未来中国的养老保险体系面临严重挑战,而在养老金保值增值面临较大压力的背景下,养老金的广泛多元化投资是重要且必要的。
李立峰表示,养老金作为百姓的“保命钱”,政府一直对投资运营持审慎的态度,实际操作中会远低于30%上限。如同“企业年金”和“全国社保基金”在投资比例上限分别为30%和40%,但在实践中遵循的界限大都低于这个比例,毕竟,具体操作是由各个市场的投资主体去完成,他们也会根据市场状况去调整投资比例,并非完全根据上限比例进行投资。
原标题:养老金投资股票类资产不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