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油气罐区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所以对这些行为有严格的规定。”昨日,记者采访了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就《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以下简称《十条规定》)中的第五条进行了解读,明确动火作业和进入受限空间必须进行气体检测,还需严格审批管理,相关人员需按照权限层层签字确认。
“本条主要规定了油气罐区动火和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要求。”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动火作业前要分析检测油气罐区动火点周围可燃气体含量,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也要对储罐内可燃、有毒气体和氧含量进行分析。
为什么在动火作业和进入受限空间必须进行气体检测呢?原来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一直是事故多发环节,油气罐区储存物料多,一旦发生事故,往往后果严重。“所以在这之前必须严格审批管理,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落实。”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人员还需按照权限进行签字确认,而作业过程中也要有监护人员进行现场监护,具体管理程序应符合《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的要求。
典型事故案例:2010年6月2日,中石油大连石化三苯罐区发生爆炸着火事故,造成4人死亡,事故直接原因是非法分包的承包商作业人员在三苯罐区一储罐罐顶违章进行气割动火作业,切割火焰引燃泄漏的甲苯等易燃易爆气体,回火至罐内引起储罐爆炸。2004年10月27日,中石油大庆石化发生酸性水罐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事故主要原因是罐内的爆炸性混合气体从焊缝开裂处泄漏,遇到气割管线作业的明火或飞溅的熔渣引起爆炸。本报记者 徐璨
原标题:在油气罐区动火 需层层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