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通报8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柳州市柳江县进德镇进德村村委会原主任李桂芳套取农村低保金问题。2009年至2011年间,李桂芳利用职务便利,在明知其家庭不符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报条件的情况下,隐瞒家庭收入情况,以其妻子的名义骗取农村低保金共计9619元。李桂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梧州市长洲区倒水镇三贵村村委会原主任蒙海全受贿问题。蒙海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帮助申请危房改造补助为由,先后多次非法收受村民送给的“好处费”共2.33万元。蒙海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3.北海市海城区军屯村委会马屋村小组组长马钦侵吞征地补偿款问题。2009年间,马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北海市工业园区补偿给马屋村小组晒场附着物补偿费1.33万元占为己有。马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免于司法起诉。
4.防城港市东兴市人民医院原院长伍志强受贿问题。伍志强在担任东兴市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商所给现金共计4万元人民币。伍志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记大过处分,免于司法起诉。
5.贵港市平南县大坡镇大坡社区党支部原书记梁柱新贪污问题。2010年至2011年间,梁柱新在执行该村五保户集中建房项目中,利用职务便利,私下违法承建,并将建房结余款5.8万元据为己有。梁柱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6.百色市田阳县玉凤镇原副镇长黄春华克扣他人补助问题。2012年间,黄春华在帮助群众莫某某办理危房改造补助过程中,从中克扣莫某某1.2万元。黄春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免于司法起诉。
7.贺州市昭平县昭平镇福登村党支部原书记陆荣轩贪污问题。2011年至2012年期间,陆荣轩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中,侵吞公款1.16万元。陆荣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8.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小长安镇合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韦照龙贪污受贿问题。2009年至2013年间,韦照龙在审核、办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工作中,伙同他人骗取、侵吞资金7849元;在办理村民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政府补助资金中,索取“辛苦费”1.4万元。韦照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海南省
海南省通报3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白沙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队员兼广播电视管理岗负责人周家红贪污农户卫星电视设备购机款问题。2012年和2014年,白沙县文体局开展两期广播电视“户户通”惠民项目,周家红负责收取卫星电视设备购机款工作,在收取全县81.538万元购机款后未将款项上缴单位,而是用于自家修路、支付车辆运行保养等个人开支,案发后将开支剩余的10万元上缴县文体局。2015年8月,白沙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周家红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屯昌县粮食局违规抽取下属企业资金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0年10月至2014年1月,陈贤礼在担任屯昌县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屯昌县粮食局以借款为名,向屯昌县粮食局三家下属企业违规抽取资金共计39.7659万元,违规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屯昌县粮食局各类津贴补贴。2015年6月,屯昌县政府免去陈贤礼屯昌县粮食局局长职务。2015年8月,屯昌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陈贤礼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屯昌县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绥方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屯昌县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运佳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屯昌县粮食局正科级干部陈圣勋党内警告处分。
3.临高县和舍镇罗忱村党支部副书记符养周违规收受危房改造补贴款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符养周利用分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之便,以帮助村民办理危房改造补贴为由,与村民商定平分补贴款,先后三次违规收受村民危房改造补贴款共计7500元。2015年8月,临高县纪委给予符养周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海南省纪委)
重庆市
重庆市通报2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南岸区广阳镇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卢荣、沿江村党支部原书记牟保国、村委会原主任张长治非法占有集体资金问题。2008年底至2014年上半年,卢荣伙同牟保国、张长治利用管理村级事务和经手村级财务的职务之便,在南岸区“永翔片区项目”对沿江村部分土地征收过程中,采取向村民隐瞒实际补偿面积、金额等手段,将重庆经开区征地服务中心划入沿江村委会账户的一次性综合补偿款700万元人民币,除分配给村民45万元外,其余655万元由张长治从沿江村委会账户上领出予以私分,其中,卢荣、牟保国各分得208万元,张长治分得239万元,所得款项被分别用于购房、购车等个人消费。牟保国、张长治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5年6月,南岸区纪委分别给予卢荣、牟保国、张长治开除党籍处分;南岸区监察局研究并报区政府批准,给予卢荣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上述三人的刑事责任。
2.武隆县农委农业综合开发科原科长杨春受贿问题。2012年至2014年8月,杨春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负责县农委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划和设计的某土地整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送的购物卡,农业开发项目工程承包人刘某某、陈某、李某、李某某送的感谢费共计3.9万元人民币,并为上述公司和人员谋取利益。2015年5月,武隆县纪委给予杨春开除党籍处分;武隆县监察局研究并报县政府批准,给予杨春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杨春的刑事责任。(重庆市纪委)
贵州省
贵州省通报6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遵义市赤水市白云乡平滩村原文书韩勇侵犯公私财物问题。2011年10月至2013年3月,韩勇利用职务之便,以他人名义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资金8300元;借实施危房改造及为村民代办建房手续之名,侵犯村民财物共1.81万元;为村民代办危房改造手续,收受财物300元。2015年7月,赤水市纪委给予韩勇开除党籍处分。
2.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中寨乡鲁戛村委会主任李文伦索要“盖章费”等违纪问题。2013年,村民李某某开具小孩落户证明时,李文伦索取“盖章费”200元。2013年3月,村民李某某开具迁移证明时,李文伦索取“盖章费”1200元。2015年4月,六枝特区中寨乡党委决定给予李文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3.安顺市关岭自治县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勇失职渎职问题。2012年,高勇利用职务之便,将2011年以奖代补项目养牛补助款20.25万元调整给不属于项目实施村的村民林某某。2013年,高勇未认真审核把关,致使邹某以板贵乡42户养羊户的名义到林某处购714只种羊(实购378只),虚报套取养羊补助款58.8万元。2015年4月,关岭自治县纪委给予高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毕节市纳雍县骔岭中学虚报套取生均公用经费和学生营养餐经费问题。2011年春季学期至2013年冬季学期,骔岭中学虚报366名学生,套取生均经费13.5955万元;虚报389名学生(其中260名学生为放弃营养餐),套取学生营养餐经费11.064万元。校长王德鸿、原副校长洪进、副校长刘屹负有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2015年5月,纳雍县纪委分别给予王德鸿、洪进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纳雍县监察局给予刘屹行政警告处分。
5.黔东南州黄平县重安镇下翁细村村委会原主任吴国海骗取农村低保资金问题。吴国海利用职务便利,将其母亲及外侄女吴某某等亲戚纳入低保户对象享受低保,总共领取低保资金1.3941万元。其中,除去其母亲沈某某(符合政策,享受低保)所领取的5838元外,吴国海从2010年1月至2014年10月间,骗取低保金8103元给家人使用。2015年3月重安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国海党内警告处分。
6.黔西南州义龙试验区徳卧镇毛杉树村村干部共同贪污金银花补助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10月期间,德卧镇毛杉树党支部书记刘光云、村委会主任韦国跃、村委会副主任杨南康、李明军四名村干部,以个人名义存储金银花补助专项资金,挪用集体资金从事营利性活动,并私分金银花补助款等6.6万元。2015年4月,义龙试验区纪工委分别给予4人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6.6万元上交国库。(贵州省纪委)
云南省
云南省通报2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2014年12月2日至4日,楚雄州永仁县移民局副局长刘寿,在工程项目验收活动中,收受验收费(红包)人民币1200元,并未按规定缴纳伙食费。经永仁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寿党内警告处分。
2.玉溪市易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云平在担任副局长期间,于2015年4月23日晚,与该局党支部书记李加敏、局药械市场监管股股长普秀芬、局保化股股长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股股长陈绍华、局工作人员刘长军,在对易门县某某药店进行GSP认证结束后,接受该药店老板王某某在易门某酒楼安排的宴请,餐后高云平和普秀芬、刘长军还参与了王某某安排的KTV娱乐活动。经易门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高云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李加敏、普秀芬、刘长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陈绍华行政警告处分。(云南省纪委)
陕西省
陕西省通报7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渭南市合阳县百良镇莘村原计生专干马云虎贪污低保资金问题。2007年,马云虎套取国家低保资金8395元;2010年,截留低保资金2591.8元。合阳县纪委给予马云虎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延安市甘泉县下寺湾镇程家纸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程小兵贪污问题。2008年至2014年,程小兵贪污该村耕地承包收入、复垦费、水毁主干线补偿款等资金共计2.209282万元用于其个人消费。甘泉县纪委给予程小兵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咸阳市淳化县中医院院长郭恒权违规领取补助、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0年1月至2014年12月,郭恒权违规领取绩效工资、奖金11.73096万元;2013年9月,指使财会人员虚开发票套取现金8.3609万元,违规支出;2007年7月至2015年1月,授意财会人员公款私存392.313602万元。淳化县纪委给予郭恒权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榆林市定边县卫生局报帐员李东飞贪污问题。2010年8月至2014年2月,李东飞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套取现金92.331895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定边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李东飞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安康市石泉县曾溪镇干部钟新民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贪污问题。2008年5月至2013年12月,钟新民在石泉县十天高速路救援指挥部工作期间,伙同他人通过虚增临时征地面积、虚报水田变旱地面积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7.795万元,个人贪污2.859万元。曾溪镇政府给予钟新民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汉中市城固县二里镇同裕村报账员陈垚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4年4月,陈垚明未经村领导同意,擅自将个人经管的村集体移民搬迁安置资金5万元借给私人使用。二里镇党委给予陈垚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西安市蓝田县孟村镇怀珍坊村村委会主任辛林刚套取补偿款问题。2012年7月,辛林刚捏造群众姓名虚报冒领青苗补偿款2.4万元,用于村集体日常支出。孟村镇纪委给予辛林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陕西省纪委)
原标题:中纪委每月通报:151起群众身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