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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设“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使25部门执法权

2015-09-11 07:14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喻倩媛   责任编辑: 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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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

“有些执法权力的边界不是很明确,在执法中存在着权责交叉、执法缺位等问题,会有推诿扯皮的现象。”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吴勇说。

现在

综合行政执法局出现后,部门行政执法权责交叉、执法缺位、推诿扯皮的问题,到综合行政执法局这里,就不能再推了。

继2014年10月在全国率先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一队一办”改革之后,今年9月1日,作为成都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式挂牌成立,将集中行使全市25个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公安除外),实现“大综合、全覆盖,一支队伍管全部”。

一支队伍管全部 快速反应不推诿

2015年9月2日凌晨2时许,2辆正在小鱼洞镇偷采砂石的运输车被当夜巡逻的镇联防队发现,“这个案件在小鱼洞镇行政区域内,偷采砂石破坏河道又需要水务局来处理。”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吴勇介绍说,这是该局正式成立后48小时内打响的行政执法“第一枪”,仅用了几小时就完成了现场勘察、取证等工作。

“这样的速度是以前所不敢想的!过去遇到这类问题,需要同几个相关部门相互协调,很容易耽误时间。现在实行综合执法,举报受理中心接到电话后,马上可以指派相关执法人员前往查处。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减少了推诿扯皮的现象。”

之所以会出现这么大的变化,要从彭州市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前世今生”说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彭州市委、市政府积极探索,为优化企业投资环境,打造彭州“开放”名片,去年10月,该市在全国率先启动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一队一办”改革:将原来的联合行政执法改革为综合行政执法,从源头上探索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数十个行政执法部门抽调60人组成,集中行使除公安以外所有行政处罚权。同时,涉及多个部门执法的,实行统一执法。

一局整合25个部门执法力量

现在,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建后,将继续整合25个行政部门(公安除外)的行政执法权和执法人员,组建相关执法大队,负责行使原由城建、安监、国土、水务、卫计、市场监管、城管、交通、林业园林、环保等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从根本上解决执法主体“两张皮”问题。

“按照行政执法领域相似相近原则,我们分了6个执法大队,除了分地域外,还按照不同领域进行了划分,比如执法五大队就负责城市规划区域内城乡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执法六大队则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吴勇说。按照规划,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重心还将向乡镇下移,根据工作需要,设相应的执法中队,实现综合行政执法全域覆盖,强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

“阳光”审案 有效避免人情关系

除部门间存在的相互推诿扯皮,曾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还有“托关系、减处罚”。在“大综合、全覆盖,一支队伍管全部”的行政执法环境下,同一种违法行为,是从轻处罚,还是从重处罚?如何进行规范?

“对于每一个案子的处理,都由案件审理科根据法律法规先行拿出意见,并都要经过专业律师的审核,加上办案人员之间适时换岗,这就让处罚对象没有可乘之机。公正、公平、公开让执法行为有效避免了人情关系。”吴勇说, 为了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除在原有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自由裁量权基础上探索制定我市统一的自由裁量权标准外,对于社会影响较大、或是涉及金额较多的案件,都要通过案审会集中讨论决定。“比如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0元以上罚款,都要拿到案审会上来集中讨论决定,杜绝个人或是相关单位执法的随意性,保障每件案子都成为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成都商报记者 李彦琴

原标题:彭州设“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局行使25部门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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