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农民工返乡创业具体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都可以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费减免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具体税费优惠政策如下:一是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该项政策在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方面取消了行业限制,在税收政策实施方面按照备案减免税管理,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二是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是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四是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五是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六是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十七、除就业创业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外,农民工返乡创业还可以享受其他税收优惠吗?
农民工返乡创业,可以依法享受国家现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1、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其中企业从事林木的培育和种植及牲畜、家禽的饲养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2、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3、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项目免征营业税。4、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5、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的农用地(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不征收耕地占用税。6、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部另行规定的免税水利设施等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7、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8、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9、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10、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二十八、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总的来说包括一次性退役金、免费教育培训、就业优惠政策、地方经济补助等多项待遇。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回地方报到后,可享受地方政府给予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
二十九、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规定,退出现役1年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选择政府组织的免费教育培训,包括技能培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可免试入学。 这里的“免费”是指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生活费给予补助。免费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具体期限由各地具体规定。如果想自己选择教育培训机构,应在政府确定的承担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任务的各级各类院校和机构中选择。
退役士兵退出现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享受政府给予的学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资助以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高于6000元部分自行负担。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原标题:四川返乡创业政策解读:个人可申请10万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