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新闻资讯  »  正文

丈夫擅自将车卖给弟媳 法院判无效

2015-10-23 07:34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男子陈某与弟媳杨某签订车辆转让协议,将夫妻共同所有价值10余万元的北京现代轿车转让给杨某,陈某妻子高某发现后将陈某告上法庭。近日,彭州法院受理了该起纠纷,经依法审理认为,陈某处置夫妻共同所有的车辆属于无权处分,处分行为未得到妻子高某的追认,陈某与第三人杨某虽已履行完毕车辆的转让手续,但杨某取得车辆的所有权时并非出于善意,且没有以合理价格有偿取得,故第三人杨某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车辆的所有权,应将车辆予以返还。最终,法院判决陈某与第三人签订的车辆转让协议无效,第三人弟媳杨某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车辆。

成都商报记者 王英占

原标题:丈夫擅自将车卖给弟媳 法院判无效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本日 本周 本月
关注排行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