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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看上去怪怪的” 威远市民撞破毒贩

2015-10-23 20:15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喻倩媛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新闻网内江10月23日讯 人在做违法事情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他们的行为是否会和正常人有异常?日前,威远严陵镇外南街的居民就敏锐地感觉到出租住在自己房屋周围的犯案男子史某以及和他来往的人员的异常。原来史某以出租屋为据点,向吸毒人员贩卖毒品。史某的行为被居民和前来走访的警察撞破,史某被抓归案,最终面临被判刑的结果。

今年4月份的一天,吸毒人员张某和邹某某等先后走进史某位于威远严陵镇外南街的出租屋内,向史某购买毒品。然而,他们谁都没有料到,警方早已盯上了他们。当日14时许,当张某、邹某某先后进入出租屋内时,民警早已悄然守候在附近。15时许,就在张某等人向史某购买毒品的交易完成后,民警对该出租屋展开了突击搜查,贩毒人员史某及吸毒人员张某等人被现场挡获。警方从屋内搜出4小包疑似毒品,从吸毒人员邹某某的身上搜出1小袋疑似毒品。

经查明,1981年出生的威远籍人史某,租住在严陵镇外南街,其通过出租屋向吸毒人员贩卖毒品而获取利益。而说起其犯案被警方知晓而被快速而准确抓获的缘由,办案民警介绍,要得益于今年4月,警方在小区周围的一次走访,当时警方便发现出租屋内的人员访客异常,“之后就有群众向我们举报,说屋里面来往的人员感觉怪怪的,行为奇怪。”最终警方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和多方掌握的情况埋伏出击,最终将涉毒的人员抓获。

据悉,警方缴获的物品最终经称重,4小包疑似毒品净重2.05克,邹某某身上的疑似毒品净重0.12克。经鉴定,上述经称重的2.17克疑似毒品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7月29日,威远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史某犯贩卖毒品罪。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史某明知是毒品而进行贩卖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史某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判决史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游娅楠 记者 龙艳)

原标题:“这些人看上去怪怪的” 威远市民撞破藏匿毒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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