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1月12日讯 今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罪的刑事案件。被告白某醉酒后驾车生事被民警挡下后,拒不配合调查,还将拳头挥向了民警。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被告人白某于2015年5月4日晚与朋友喝酒聚餐,酒后驾驶一辆北京现代牌银灰色轿车上路。5月5日零时许,当行驶至武侯区二环路人南立交桥下,与相向行驶的一辆本田牌汽车发生擦挂并与对方驾驶员发生抓扯。围观群众拨打了110报警,派出所民警彭某与同事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处理事故,发现白某情绪亢奋且浑身散发浓烈的酒味。
然而,白某拒不配合民警调查,情绪愈发激动,并用力猛击警车后备箱。民警彭某上前阻止时,白某出言不逊并冲着彭某的左太阳穴挥了一拳,随后逃窜。最终,白某被民警抓获。随后,白某被带到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白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66.7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受伤民警彭某经医院鉴定为轻微伤。
12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白某醉酒后驾车上路,被民警挡获后暴力反抗民警执法,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和妨害公务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白某系初犯,在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量刑时应酌情考虑。但其辩称不知道殴打的是民警的说法,法院认为虽然当时被告人处于醉酒状态,但仍有认知能力,故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白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白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记者 刘佩佩)
原标题:成都一男子醉驾发生剐蹭拒不配合调查 还拳打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