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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昏迷家人不知存折密码 "声明公证"帮取钱

2015-12-09 09:13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11月22日,姚先生的母亲在家中突发脑出血,随后进行了开颅手术。术后,母亲昏迷不醒仍然在重症监护室治疗。据姚先生介绍,母亲的医疗费用每天高达数千元。虽然知道家里有一笔6万余元的存款,但存在母亲个人名下,只有母亲一人知道密码。短短10多天,手头的钱已经花光,眼看母亲急需继续救治,姚先生想动用母亲名下的这笔存款救急。“我找到这笔存款的开户行工商银行一家储蓄所,工作人员告诉我们需要办理公证书。”

按照现行的公证规定,非本人挂失银行账户,要么由储户本人授权委托经办人具体办理,由公证机关办理授权委托公证;如果储户已经过世的,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办理继承公证,银行通常只对持有上述两种公证书的情况下,才给予办理。

但姚先生的母亲处于深度昏迷状态,无法办理委托公证;母亲尚在世更是无法办理继承公证。姚先生和其父亲咨询了多家公证机构,均被告知像他们这种情况无法办理公证。

12月7日,姚先生走进成都公证处,同样的问题也难住了成都公证处的公证人员。“他们的情况非常特殊,按照常规的程序的确无法办理,但我们当时觉得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地一推了之,因为类似的情况逐年在增多。”成都公证处公证员罗玉强说。

“公证的类型中有声明公证,但极少出现过用于银行账户交易的声明公证。”罗玉强说。经过协商后,罗玉强让姚先生父亲提供了他们与病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提交了声明书,声明这笔存款只能用于其母亲的疾病治疗。

昨日上午,姚先生拿着这份声明公证书找到开户银行,被银行告知,以声明公证的形式向银行申请挂失账户并取款的方式,开户银行是认可的。但公证书中,没有姚先生姐姐的声明,银行要求病人第一顺序的受益人共同办理一份声明公证,银行再给予办理。 “我只有等姐姐明天赶回成都后再重新办理一份声明公证。”姚先生说。

成都商报记者 周茂梅

原标题:声明公证 有望帮她取出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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